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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锐:读《鬼神之明》札记(三则)

2007年09月29日 09:43 李锐 点击:[]

上博五中的《鬼神之明》篇,研究者已经颇多,最近重读此篇,发现有三个问题或许值得提出来,请大方之家指正。

一是与此文关系相近者,除笔者前举董无心之说外,还有司马迁在《史记·伯夷列传》末所说之语: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

《鬼神之明》篇对举伍子胥、公之事,和司马迁在《史记·伯夷列传》末对举颜回、盗跖之事,非常相近。

二是简文开篇说“今夫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则以其赏善罚暴也。”在简文“有所不明”之下,刮去几字。现在根据文意看,疑“有所不明”也当刮去,“今夫鬼神有所明,则以其赏善罚暴也。昔者尧舜禹汤,仁义圣智,天下法之,此以贵为天子,1富有天下,长年有誉,后世述之,则鬼神之赏,此明矣。及桀纣幽厉,焚圣人,杀谏者,贼百姓,乱邦家,【此以桀折于鬲山,而纣首于岐社,】2背身不没,为天下笑。则鬼2[神之罚,此]明矣”,这样才文意顺畅。

三是简文“如以此诘之,则善者或不赏,而暴3[者或不罚。]古(故)吾因加鬼神不明,则必有故”的“加”字,疑读为“解”,二字古通[1],解就是知晓、领悟。“如以此诘之,则善者或不赏,而暴3[者或不罚。]古(故)吾因解鬼神不明,则必有故。”其解说“鬼神不明”,就是下文的“其力能至焉而弗为乎?吾弗知也。抑其力固不能至焉乎?吾又弗知也。”


 


[1] 参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587页,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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