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添加收藏 | 旧版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文章 >> 楚简 >> 正文

王 宁:《曹沫之陈》第63简下段文字另解

2008年01月20日 17:37 王 宁 点击:[]

《曹沫之陈》第63简的下半与上半不属于一简,陈剑[1]、李锐[2]、浅野裕一[3]等先生都持此看法,皆把此段断简单独处理,浅野说:“李零氏缀合上半部和下半部而将第六十三简视为整简,但由于上下的意思之连接不通顺,所以在此分开处理。”[4]从这两段简的文字来看,其字迹与墨迹亦有很大差距,的确不是一根简。

对于下半简第一个字【食巟】,从食巟声,故书无此字,由声求之,当是“飨”或“享”之或体,“巟”与“飨”、“享”古音都是晓纽阳部,读音相似,《国语·鲁语上》载曹刿(沫)对鲁庄公的话里有“而神求优裕于享者也”,提到了“享”,但是古文中“享”字无从“食”者,故此认为应该是“飨”之或体(下文以“飨”字代替),而在古籍中,“享”、“飨”通用之例甚多,如《书·无逸》中之“享国”,在《史记·鲁周公世家》中皆作“飨国”,《荀子·礼论》:“飨尚玄尊而用酒醴”,杨注:“飨与享同”,在这里用为祭祀之义。

对于此段简的断句目前都是“……【食巟】鬼神【车勿】武,非所以教民,唯君其知之。此(63)先王之至道。”其中的“【车勿】武”,李零先生在《释文》中说“待考”[5],陈剑先生认为:
   “‘【车勿】’字从‘勿’声,‘【车勿】武’当读为联绵词‘忽芒’等。‘忽芒’一词有多种书写形式,如惚怳、忽怳、惚恍、忽恍、忽慌、曶怳、忽荒、芴芒、勿罔等,参看朱起凤《辞通》卷十五第七五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5月版1541页)。‘武’与上举诸形的下字皆为鱼阳对转。又王弼本《老子》第十四章‘是谓忽恍’,‘忽恍’傅、范本作‘芴芒’(见朱谦之《老子校释》),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作‘沕望’,‘武’与‘望’及上举‘芒’、‘罔’声母亦同。《辞通》此条下朱起凤按语云:‘惚怳亦作怳惚(‘怳惚’亦或作恍惚、怳忽、洸忽、荒忽、慌忽、芒芴等,看《辞通》卷二十二第三七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5月版2395页)。言无形象,无方体,不可端倪也。’旧注多解为‘幽暗之貌’、‘无形之貌’、‘似有似无’等等。简文‘鬼神忽芒,非所以教民’,言鬼神无形无像,其事难以凭据,非所以教民。”[6]
   但是,这个解释有些问题,因为“惚恍”一词虽然写法众多,也可以倒为“恍惚”,但都是一个物部字和一个阳部字的组合形式,如果本文中的“【车勿】”字为“惚”等字之假借的话,那么“武”应该是阳部字的假借,但是,“武”古音却是在鱼部,阴声,虽然就单个字而言可以和阳部字旁纽,但是用在连绵词中却不适用,这也是“惚恍”之“恍”虽然还有怳、慌、荒、芒、罔、望等多种写法,但都离不开阳部字的原因。所以把“【车勿】武”解释为“忽芒”不确。同时,曹刿也并不认为鬼神是“惚恍”的,他也认为神可以降福,见下面所引的《国语·鲁语上》曹刿对鲁庄公的话。
   窃以为此段残简目前的解释似都于义未安,因为断句有问题,“飨鬼神【车勿】武非所以教民”实际上应该是两个对句,即“飨鬼神”与“教民”是相对的,其断句应该是“……飨鬼神,【车勿】武非所以教民”,以意补足之就是“囗囗[非所以]飨鬼神,【车勿】武非所以教民”,此二句还以神、民为韵(同真部)。
   首先,古人常把神、鬼神与民同举或对举,如:
《论语·雍也》:“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左传·桓公六年》载随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而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
   又《庄公三十二年》载虢史银曰:“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黄老帛书《十大经·前道》云:“圣人举事也, 合於天地,顺於民,祥於鬼神”。
  《国语·楚语下》记载:“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浸渎,是谓绝地天通。”
在《国语·鲁语上》记载了鲁庄公和曹刿的一段对话也是说到“神”与“民”的问题:

“公曰:‘余不爱衣食于民,不爱牲玉于神。’对曰:‘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不过用;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今将惠以小赐,祀以独恭。小赐不咸,独恭不优。不咸,民不归也;不优,神弗福也。将何以战?夫民求不匮于财,而神求优裕于享者也,故不可以不本。’”

《左传·庄公十年》也记载此事说:“(曹刿)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 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徵之上引诸文,笔者认为此二句应该是把“[非所以]飨鬼神”与“非所以教民”对举,句前面的二字是“非所以”的内容。“[非所以]飨鬼神”前面的文字虽然残缺了,但从语义上推断,应当是《鲁语上》里的“独恭”之类的意思,曹刿认为“独恭”实际上是对鬼神比较轻嫚的,所以说是“小信”、“不优”,因此“神弗福也”。简文这句的意思就应该是某种不好的态度或方式不是可以来祭祀鬼神的。那么“【车勿】武非所以教民”就比较好理解了,就是“【车勿】武”这种思想不是可以用来教育民众的,就是不能教育民众“【车勿】武”。
   关键是“【车勿】”的训释,此字从车勿声,由声求之,当是“軷”字之异构。《说文》:“軷,出将有事于道,必先告其神,立坛四通,树茅以依神,为軷。……从车犮声。”古从“犮”之字,或在月部,或在物部,如鲅、跋、拔等字在月部,祓、黻、绂等字则在物部。而如祓字,或为敷物切在物部,或为蒲盖切在月部。复以“軷”字而言,本在月部,而又与“祓”通,如《仪礼·聘礼记》曰:“释軷”,注:“古文軷作祓”,是“軷”又读若“祓”,在物部。盖物、月二部古音皆为入声且旁转叠韵,故能通转。是从“犮”声之“軷”亦可从“勿”声矣。
   然此处“軷”字当是“废”字之假借,二字皆唇音月部,旁纽双声、叠韵,为音近假借,故“軷武”即“废武”,“废武非所以教民”的意思是“废武”这种思想是不可以用来教导民众的,也就是不能教导民众废弛武备。这一点古人甚为重视,主张不可“废武”、“忘战”,如:
  《吴子·图国》:“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
   《说苑·指武》曰:“司马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易》曰:‘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夫兵不可玩,玩则无威;兵不可废,废则召寇。昔吴王夫差好战而亡,徐偃王无武亦灭。故明王之制国也,上不玩兵,下不废武。《易》曰:‘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乐府诗集·仲秋狝田》:“虽治不废武”。
  《太白阴经·教旗篇》曰:“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春蒐、夏苗、秋猕、冬狩,振旅理兵,所以不忘战也。宣尼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百战奇略·忘战》:“凡安不忘危,治不忘乱,乃圣人之深戒也。天下无事,不可废武;虑有弗周,无以捍御;必须内修文德,外严装备,怀柔远人,戒不虞也。四时讲武之礼,所以示国不忘战。不忘战者,教民不离习兵也。”
   这些都是古人认为国家不可以“废武”、“忘战”的记录,都认为一旦废弛武备,国家必然遭受祸殃。
   因此,此简上面当有一节文字,是曹刿向鲁庄公讲解如何重视祭祀和教民的问题,其内容和《国语》里曹刿的那段话的内容是有相通之处的,其中包括不可轻嫚鬼神、不能废弛武备的问题,因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只有祀事、戎事都规整齐备,国家才能安定繁荣,所以曹刿最后告诫庄公:不可以用不恰当的方式或态度去祭祀鬼神,不可以用废武的思想去教导民众,作为国君应该知道这个道理,这才是圣王之道。


参考文献:
[1] [6]陈剑《上博竹书〈曹沫之陈〉新编释文(稿)》
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12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
[2] 李锐《〈曹刿之阵〉重编释文》

[3]简帛研究网2005225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lirui003.htm

 [4] 浅野裕一《上博楚简〈曹沫之陈〉的兵学思想》
简帛研究网2005年9月25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qianyeyuyi001.htm
[5]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284页。


作者单位:枣庄人民广播电台


上一条:陶 磊:《五行》与神秘主义 下一条:张崇礼:郭店楚簡《六德》31-33簡考釋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简帛研究网站      您是本站的第 1133789 位访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电话:0531-88364672  E-mail:jianbo@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