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博六〈用曰〉篇札記》[1]中,筆者論述了第4→第14簡編聯的可能性。第4簡講“五刑不行”、“民日康樂”,第14簡講“制法節刑”、“而難其有惠民”,兩者相反相承。那麼,第14簡後面接哪一枝簡比較合適呢?如果《用曰》篇没有缺簡,可能性最大的應該是第11簡。
14 用曰:毋事縸縸。強君
(虐)政,揚武于外,克獵戎事,以異(翼)四戔(踐)。制法節刑,恆民遹敗。
其有繼(絕?)
(圖?),而難其有惠民。囗囗 14
11 惡猷慨[2],亂節[3]潛行。冒還厥辟,以民作康,若罔之未發,而自嘉樂,司民之降兇,而亦不可逃。用曰:舉筸[4](竿)于野。
第14簡簡頭完整,簡尾殘缺二字左右,筆者推測此二字可能是“用曰”,因爲距離前一個“用曰:毋事縸縸”已有很長一段文字,再次出現“用曰”也在情理之中。[5]此“用曰”的内容可能即是第11簡的“惡猷慨,亂節潛行”。 第14簡的“而難其有惠民”的“民”字在“眞”部,第11簡“亂節潛行”的“行”字在“陽”部,眞陽合韻,從韻文角度看也可以編在一起。
再從内容上看,第14簡從“強君虐政”開始一直在講述一個壊的君主形象,按筆者的編聯,這一形象和第4簡“五刑不行”、“民日愉樂”的君主形象正好形成對照。第14簡的君主對外武力擴張,對内“制法節刑”,很難有“惠民”舉措。這樣的君主,如果用“用曰”來表述,那就是“惡猷慨,亂節潛行”,雖然還不能確知其文義,但“惡”和“亂節”顯然都指示着貶義的方向。整理者張光裕先生對“亂節”的理解是正確的,“亂節潛行”可能意爲“亂紀”現象在暗中滋生。文獻中多見“逆節萌生”,可能意義相似。如《黃帝四經•行守》有“逆節夢(萌)生,其誰骨當之”,意爲“當叛逆行爲出現時,誰來抵擋之?”《管子•勢篇》有“逆節萌生,天地未形,先爲之政,其事乃不成,繆受其刑”。説的是軍事行動時,“敵軍逆舉剛剛出現,天地還没有表示時,我軍就先行動,這種行動不會成功,自己反會受到懲罰”。
第11簡有很多地方還無法讀通,但最後的“用曰:舉竿于野”意義明確,指的正是民衆不堪忍受,發動暴亂。因此,從《用曰》全篇看,説第11簡是第14簡文義的延伸,是最爲合適的吧。
[2]陳偉先生以爲“概”可能讀“氣”,參《〈用曰〉校讀》,簡帛網,2007年7月15日。
[3] 李鋭先生和陳偉先生讀“節”爲“即”,參李鋭:《〈用曰〉新編(稿)》,簡帛研究網,2007年7月13日。陳偉論文同上。
[4] “筸”字參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5] 不過,仔細觀察圖版,第14簡最末一字所餘部分,雖然也近似楚系文字“用”字的三条竪筆,但卻不如其他“用”字那麼直,因此,也存在不是“用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