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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信芳:竹书《柬大王泊旱》试解五则

2005年03月14日 20:52 刘信芳(安徽大学历史系) 点击:[]

竹書《柬大王泊旱》見於《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1]整理者濮茅左先生作有較準確的釋文及註釋,近來在國際簡帛網上又讀到學者的有關文章,在編聯以及釋讀方面都有很好的意見。《柬大王泊旱》是一篇很重要的文獻,對於災害史以及先秦祭祀禮儀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篇殘字難,目前尚未能通讀。筆者謹陳試解五則,希望有助於釋讀。


1、太宰之名

簡9-10:“王諾,將鼓而涉之。王夢三閨未啓,以告相徙與中余:‘今夕不穀【9】夢若此,何?’相徙、中余答:‘君王當以問太宰晉侯,彼聖人之子孫,將必【10】鼓而涉之,此何?’”學者或以“晉侯”為太宰之名。[2]然簡22、23:“令尹子林問於太宰子止:‘爲人【22】臣者亦有靜(諍)乎?’太宰答曰:‘君王元君,君善,大夫可羕靜(諍)。’”“子林”為令尹之名,依例“子止”應是太宰之名。“晉侯”有可能是“太宰子止”的爵稱,稱“太宰晉侯”是官名加爵稱,如春平侯劍銘“相邦春平侯”例。楚或稱封君為“侯”,《戰國策·楚策》有“州侯”、“夏侯”。“晉侯”是否以封地為名,“晉”爲何地,則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2、相徙、中余

簡文“相徙、中余”凡三見,簡9“王夢三閨未啓,以告相徙與中余”,簡10“相徙、中余答”,簡15“相徙、中余與五連小子及寵臣皆逗”,“相徙、中余”依例是職官名,“相徙”之執掌也許與占夢有關。“中余”包山簡作“中”,有以下用例:

适內之(包山簡18)

(祿)旦灋(廢)之,無以歸之。 中戠歸之客(包山簡145)

舍肉(祿)之人□□,歸客之(祿)金十兩又一兩(包山簡145反)

上引包山簡18“”字或隸作從酉余聲之字。其字左旁似“酉”,然依“酉”摹寫,便會發現筆勢不連貫。或隸作從害余聲之字,與簡121、122“割”字所從之“害”亦不類。按字又見簡82、118、145等。簡132“慶”,137作“舒慶”。“舒”古讀如“舍”,古音同在魚部書紐。知“”亦可讀“舍”。“中舍”是職官名,《周禮·地官·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灋掌其出入。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賓客亦如之,共其禮,車米筥米芻禾。”簡145、145反記“中”、“ 人”負責分發各國來客之肉祿,知其職守與周官“舍人”相類。

簡文“中余”同“中舍”。


3、逗

《柬大王泊旱》“逗”字有以下用例:

相徙、中余與五連小子及寵臣皆逗,毋敢執。”王許諾,修四郊。【15】

三日,王有野色,逗者有人【16】

逗,整理者依《說文》釋為“止”,[3]恐“非”。楚簡有以下用例:

□司馬蚘逗於雍(葛陵簡甲三182)

有祟,太見琥。以其古(故)說之:壁(避)琥,睪(擇)良月良日歸之,且為巫绷佩,速巫之。厭一於地宔(主),賽禱行一白犬,歸冠帶於二天子。甲寅之日,逗於昜(陽)(包山簡219)

不逗於昜(陽)。同說(包山簡220)

逗,讀爲“瑞”,包山簡24“李逗”,簡22作“李瑞”。瑞,祭名。《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祝之辭,……五曰瑞祝”,鄭司農注:“瑞祝,逆時雨,寧風旱也。”其實就是對自然災異的一種厭勝巫術。《論衡·指瑞》:“異物見則謂之瑞。”

《柬大王泊旱》中的“逗”,應是針對旱災採取的祭祀禮儀。


4、介儀愈穾

簡1-2:“簡大王泊旱,命龜尹羅貞於大夏。王自臨卜。王向日而立,王滄(汗)至【1】帶。龜尹知王之庶(炙)於日而病,介儀愈穾。”

“介”,目前所見到的釋文多屬上讀,[4]或“龜尹知王之庶(炙)於日而病介儀愈穾”作一句讀。[5]按“病”後應斷句,“介”字原簡字形從竹作,此讀為“介”。《荀子·修身》:“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注:“介然,堅固貌。《易》曰:介如石焉,自好自樂其善也。”“穾”訓“深”,“介儀愈穾”,謂磐石般的儀表愈益顯示出深至内心,蓋誠心禱雨之故也。

簡文“病”應訓“憂”,憂“一人不能治政,而百姓以絕”(簡14)也。或釋“介”為“疥”,[6]乃皮膚病或瘧疾之類,如此則簡文是述簡王以病體禱雨,然而簡王與諸大臣反復議及卜筮祭祀之事,又修四郊三日,“王有野色”,[7]皆看不出簡王患病的跡象,而且將疾病與禱雨夾雜,也理不出頭緒,知讀“介”為“疥”為不妥。

“介儀愈穾”,或釋“愈”為“怨”(陳劍說),按該字中間所從為“舟”,整理者對該字的隷定是正確的。


5、懆疫病

簡2、8、3、4、5、7:“釐尹知王之病,乘龜尹速卜【2】高山深溪。王以問釐尹高:“不穀懆甚病,驟夢高山深溪。吾所得【8】城(誠)於膚(慮)中者,無有名山名溪欲祭於楚邦者乎?尚密而卜之於【3】大夏。如表,將祭之。”釐尹許諾,密而卜之,表。釐尹致命於君王:“既密【4】而卜之,表。”王曰:“如表,速祭之,吾懆鼠(疫)病。”釐尹答曰:“楚邦有常故,【5】焉敢殺祭?以君王之身殺祭,未嘗有。”

以上簡文編聯順序暫依陳劍先生說。“城”,應讀為“誠”。“膚”,陳劍先生讀為“宇”,按應讀為“慮”,楚簡“慮”字即從“膚”聲。“慮中”是指考慮的範圍,古人面對災、病,往往要思考是什麽神靈作祟,以便祭祀祈禱,如《秦駰禱病玉版》銘文:“周室既沒,典法蘚(散)亡,惴惴小子,欲事天地、四亟(極)、三光、山川、神示、五祀、先祖,而不得厥方。”[8]秦王駰病後,要祭祀神靈,但將天神、地祇、人鬼都思慮周遍,也沒有弄清楚撞上了那路神仙,作祟的是何方鬼神,因而不知道該如何祭祀。楚簡王所“慮”者,“無有名山名溪欲祭於楚邦者乎?”與秦王駰“不得厥方”類。

懆,原簡字形從疒喿聲,此讀為“懆”,愁也。[9]“懆甚病”,謂愁甚憂也,憂大旱究竟是得罪於何方神聖也。因憂而夢得高山深溪,又思慮是那座名山,那條名溪作祟(大旱),必定要人祭祀(乃得降雨),於是密其名而卜問於“大夏”(龜名),如“表”(兆),將按神的要求祭祀。既“表”(兆),簡王說:“依照龜兆之說,趕快祭祀已知其名的山或溪。”祭祀須要犧牲,簡王爲此開具的犧牲是“吾懆鼠(疫)病”(我被瘟疫所愁),簡王此擧,有商湯以己身禱旱於桑林,周公禱武王瘧疾,“代某之身”之成例[10],可知“吾懆鼠(疫)病”的實質是以簡王自身為質[11],並非簡王此前已病而禱也。

所謂“常故”,此指祭祀之常例。楚簡凡祭天神、地祇、人鬼,所用犧牲各有等差,此“常故”之謂。所謂“殺祭”,或釋“殺”為減省,[12]楚簡王為拯救災民,表現出了最大的誠意,以“君王之身”為代價,已是最高等級的犧牲,知釋“殺”為減省為不妥。簡文“殺”用其本義,“殺祭”字面義爲殺身以祭。

面對大旱,楚簡王以誠事神,釐尹主張依常故祭祀,於是楚國君臣轉而“修四郊”,災民雖然餓著肚子,但心中感動;神靈看到簡王“介儀愈穾”,知道“刑之以旱”的目的已經達到,降以甘霖。此乃古人求雨的老套子,若知天地之道在於民心,則楚簡王炙於日以自罰,其用意已是不難體會。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2] 劉樂賢:《讀上博(四)劄記》 , 2005/2/15

[3]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第208頁。

[4]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第196頁。

[5] 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記》,國際簡帛網,2005/2/15。

[6]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第196頁。

[7] “王有野色”是指楚簡王修四郊三日,齋戒祭祀後的氣色,因而“野色”應理解為“野人之氣色”,辛苦貌。

[8] 李零《秦駰禱病玉版的研究》,《國學研究》第六卷,第525-547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

[9] 簡文從疒喿聲之字也可以考慮讀為“遭”,《秦駰禱病玉版》銘文有“余身曹(遭)病”的辭例,只是筆者尚未讀到“喿”、“曹”通假實例,姑讀為“懆”,也勉強可以讀通。若讀為“遭”,則簡文“遭甚病”即遭遇到特別憂愁的事情;“吾遭鼠(疫)病”即吾遭瘟疫。

[10] 《尚書·金滕》。

[11] 《史記·周本紀》:“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爲質,欲代武王。”

[12] 季旭昇:《〈上博四.柬大王泊旱〉三題》,國際簡帛網,  2005/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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