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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恒先》章句释义

2005年01月30日 00:02 丁四新 点击:[]

[釋義説明]

[1]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之《恆先》篇,無疑是一篇頗爲重要的道家佚籍。其中的重要哲學概念有:恆、或、氣、有、性、復、自生和名、事、作、爲等。考慮這些概念和其它命題的哲學内涵,無疑出自老學一係,而依違於莊子學派和帛書《道原》的思想之間。其製作時代,大約與莊子學派同時,屬於戰國後期偏早時候的楚黃老道家的著作。

[2]第三支竹簡的背面寫有“恆先”二字,屬於所謂篇題。此篇題,源自開篇第一句話“恆先無有”前二字。此种名篇方法,古書常見。帛書《道原》與此不同,全篇未見“道原”二字;屬於所謂以義名篇者。《恆先》的思想和文句,費解之處較多,本篇《釋義》特爲之疏理、發覆。

[3]本篇《釋義》,著重參考了李零等先生/女士的相關註釋。這些註釋,除了李零的外,都參見“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jianbo.orghttp://www.bamboosilk.org。《恆先》的釋文,一般以李零的爲准;除非論據充足,它說不做採納。

[4]本篇《釋義》曾收入宫哲兵教授编的《当代道家——海峡两岸首届当代道家研讨会论文集》(5月初编成),并于14日上午在会上宣读過。特此致谢。凡后出文章,與拙作在訓讀、文義理解等方面有重復者,除非有必要,在此恕不指明、引用。


[一章]

亙(恆)先無有,質、靜、虛。[1]質,大質;靜,大靜;虛,大虛。[2]自厭不自忍,或作。[3]有或,焉有氣;[4]有氣,焉有有;[5]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者。[6]


[1] 亙,皆讀爲恆。下同此,字皆直接寫作“恆”。恆,恆常不動、不变之義。此处指本原而言,指道體而言。“恆”的義蘊,不能往死處論;它不是一個死的物,而是一個活的原理。亙,不宜讀爲亟(極)。極,無恆常之義。《莊子·大宗師》說:“(道)在太極之先(上)不爲高,[①]在六極之下不爲深。”莊子並且還用了“無極”的概念,[②]可知在探本求源時,“極”這個概念已被超越了。《老子》第28章說:“知其白,守其黑,爲天下式。爲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③]可見,在老莊那兒,“常”或“恆”是與“無極”,而不是與“極”這一概念直接相關聯的。“極”在老莊的文本中雖然指向無窮盡之處,但仍然爲的是表達一個具有確定邊界内涵的概念。而“道”廣大無垠、深厚無際,[④]自然具有“無極”的特性。所以,“無極”是對“有極”的否定。“太極”(至高之處)、“六極”(六合),皆是“有極”者。此外,必須指出,作爲空間和時間意義的“太極”,與作爲“準則”、“理極”意義的“太極”,其涵義不同,不能將兩者混淆在一起。

恆先,恆常未動之先。恆先與恆,在簡文中有差別,不可混同。“恆”,是簡文的一個重要觀念。有本質義:恆常;有階段義:既在有氣或有有之前,又在有始往的形下變化之中。不過,從文本來看,前一種意義上的“恆”是理解《恆先》的思想脈絡和概念體系的関紐。它既體現了本體的内在特性,可以說“恆”即是本體;同時,它在萬物的運動過程中又顯示了“道”的規律性意義。而“恆先”只是“道”的端始,但它並非就是“道”。[⑤]一般說來,竹簡以“恆”說“道”;但是必須指出,簡書並沒有單獨出現“道”字。[⑥]“恆”,是《恆先》的最爲重要的哲學概念之一,也是該篇竹簡的思想樞紐。

“無有”,疑“無”是“有”的否定詞;“無有”,即是無“有”之義。而下文所說的“有”,可以斷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哲學概念。《老子》、《莊子》對“有”、“無”、“無有”這些概念,有比較深入的論述。此處“無有”,是相對于“有”而言的,但尚不能確定是否屬於《莊子·庚桑楚》、《知北逰》、《天地》等篇的“無有”概念。

馬王堆帛書《道原》篇首句爲“恆無之初”,與竹簡“恆先無有”可以相互參看。“恆先”,即是“恆初”。比較文義,《道原》的“恆無之初”,不可以釋讀爲“恆先之初”。[⑦]否則,“先”與“初”有叠牀架屋之嫌;同時失去“無有”之義。削足適履,不可。不過需要指出,竹簡“恆先無有”的思想重心乃在於說明“無有”之義,所以下文接著以“質、靜、虛”等語申論之;而帛書“恆無之初”則著重申述在“初”之時“道原”的存在狀態和特性,所以《道原》不僅言説了“恆無”之義,而且著重論説了“恆一”的思想要點。

質,依李零說。不過,李零也考慮到此字作“樸”的可能性。他說:“(此字)下與菐、業相似,但均不相同,乃楚簡‘察’、‘竊’、‘質’、‘淺’、‘帶’等字的聲旁,字形隷定還值得研究。此字在簡文中是與‘靜’、‘虛’並列,從文意看,似相當於‘樸’,但字形不合(除非理解爲形近相混用),這裡疑讀爲‘質’。” [⑧]黃人二、林志鵬曾對李零的意見加以肯定。[⑨]質,有質素、質樸、質實之義。《易緯·乾鑿度》、《列子·天瑞》:“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故曰渾淪。”一說,字當釋作樸。[⑩]作“樸”,《老子》一書中常見。不過,疑竹簡《恆先》對《老子》的觀念有所轉進,而與《列子》、《易緯》的説法更爲相近,故這裡以釋“質”爲當。

靜、虛,道家常有的觀念。靜,靜止;虛,空虛。靜不必讀爲清。清,在先秦道家文本中常取水之清爲喻,指人心之清澈、清純、清明。而人心之清澈、清明,是認識世界、把握道體的必要條件。《呂氏春秋·不二》篇曾說“関尹貴清”,“清”就是講“心”的清靜虛明。莊子及其後學突破了“清”,而更看重“靜”的觀念,並認爲“靜”是“清”的本源。[11]在中國古典的宇宙論中,“靜”常常成爲描述宇宙本源的一個重要詞彙。《道原》:“神微周盈,精靜不煕。”即其例。

[2] 三“大”字,很也,非常也,包含了至極之義。一說讀爲“太”,至、極也(廖明春等持此說)。“太”,古字常寫作“大”,“大”、“太”相通。這裡疑讀如字,更切合文意。這幾句話是說,質素,是非常質素;靜,是非常安靜;虛,是非常空虛。三句申述質、靜、虛之義,但仍是爲了申明“恆先無有”的内涵。

[3] 李零說“厭”訓滿足;忍,抑制、克制。其説可從。

“自”,自己,與道家的重要概念“自然”密切相關。《恆先》一文中的“自厭”、“自生”、“自作”等,都應該看作是“自然”概念的演繹。此處所謂的“自然”概念,不是著重從“無爲”的意義上而論,而是著重從本根和萬物内在性的角度而言的,它將本根或事物的運動,看作爲由其自身意欲、選擇和決定的。這種意義上的“自然”,與“無爲”或“不識不知”意義上的“自然”概念有較大的差別。這也是老莊與《恆先》的思想區別之一。

“或”,界於無有與氣有之間,爲或無或有、或有氣或無氣的階段。此“或”在“氣”、“有”之前,在有形有名之前,所以屬於形而上者。該字似不宜讀爲“域”或“宇”。[12]《老子》第25章:“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四大”在“域”中,顯然老子立足於形下界而言所謂“四大”者,其“域”之義與簡書不類。《莊子·齊物論》:“奚旁日月,挾宇宙。”《知北逰》:“外不觀乎宇宙。”《讓王》:“余立於宇宙之中。”《列禦寇》:“迷惑於宇宙。”《庚桑楚》更有對“宇”、“宙”的解釋:“出無本,入無竅。有實而無乎處,有長而無乎本剽。有所處而無竅者有實,有實而無乎處者宇也,有長而無本剽者宙也。”由《莊子》文本來看,“宇”、“宙”無疑屬形而下者。《尸子》卷下湖海樓刻本:“天地四方曰宇,往古來今曰宙。”[13]《墨經上》:“久,彌異時也。宇,彌異所也。”“久”即“宙”。“彌”,極也。[14]所說“宇”、“宙”的定義,都屬於形而下者。疑《淮南子·天文》“宇宙生氣”的説法晚出,[15]不可作爲典據。

恆常之先,空無所有。雖然質、靜、虛的原初“無有”道體,恆常饜足,但是它並不自我抑制,於是“或”生作出來。因果關係,非常清晰、顯明,爲《恆先》篇的一個重要特色。但是爲什麽竹簡說道體“自厭不自忍”,“或”就生作出來了呢?而處於此種因果關係中的道體,又具有什麽樣的特徵呢?“自厭”,謂道體自我滿足;“不自忍”,謂道體不作自我抑制。如果“厭”和“忍”字的訓詁沒有錯誤的話,那麽“自厭”是在道體自我肯定的基礎之上而言“道”具有恆常如一的特性,而“不自忍”是從作用而言,説明“道”具有生生流行、化育萬物的自然功用。由此而言,《恆先》的道體,具有“恆常”與“生生”的雙重特性。而此雙重特性,正是全文的核心要點。正因爲“道”具有生生的特性,所以下文才可以說“或”作、“氣”作、“有”作等。同時也説明,作爲大質、大靜、大虛的“恆先”,其意義乃在於從本根的極盡處而言説道體的存在相。實際上,“道”的圓滿相是“恆”與“生”兩條原理。所以,不可將“恆先”與“恆”(或“道”)的概念混淆。

[4] 焉,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二:“猶‘於是’也,乃也,則也。”下同此。

氣,在先秦是一個重要哲學概念,《莊子》的氣論尤其豐富和充備。在《莊子》一書中,所提到的氣類多種多樣,有“天氣”、“地氣”、“六氣”、“春氣”、“人氣”、“血氣”等;但是莊子所著重思考的是宇宙萬物的根源性和統一性問題,所以“氣”在他那裏是氣化論、本根論和本體論三种特性的綜合與統一。莊子後學認爲物生是由於陰陽二氣“交通成和”的結果,[16]認爲“萬物皆化”,[17]《知北游》更是認爲“通天下一氣爾”。從某种意義上來說,莊子後學所謂的“道”也即是“氣”。

有“或”而有“氣”,“氣”是“有”的本原,是天地萬物的根源。這裡的“氣”在“始”、“往”之前,也是形而上者,具有抽象、一般的特性,與具體可感之氣不可等同。但可感之氣和萬物,毫無疑問皆來源於此“氣”。此“氣”,即是萬物的本根。後來的“元氣”和《莊子》中的“氣”觀念,與竹簡頗爲接近;[18]但竹簡與《管子·心術》、《内業》的“精氣”觀念,則有差別。《管子》的“精氣”,既有本根之義,同時又有具體可感,乃至神秘主義的特性。

有“或”,於是就有“氣”,説明“或”似乎也不是靜止不動的。但是從下文“或”是“恆”,“氣”是“自生自作”來看,“或”、“氣”、“有”這些概念不同于有始往、有變化的形下之物,它們仍然具有恆常不動的特性。而從“或”到“氣”的運動,並不是它們在此生生的過程之中自身變化不存,而是在“自厭不自忍”的原理作用下它們自身確定自身,而逐一生作出來。由此可以看出,《恆先》的“道”,一定是生生流行之爲“道”。也即是說,即此宇宙的大化流行而謂之道。此道,與所以生生流行謂之道在含義上尚有根本的區別:一個是自然主義的道,一個是理性主義的道。繼《天瑞》、《乾鑿度》之後,張衡《靈憲》說:“太素之前,幽清玄靜,寂寞冥默,不可爲象,厥中惟虛,厥外惟無。如是者永久焉,斯謂溟涬,蓋乃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無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並氣同色,混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19]‘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其氣體故未可得而形,其遲速故未可得而紀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惟厖鴻(蒙鴻),[20]蓋乃道之幹也。道幹既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化合;堙鬱(氤氳)構精,[21]時育庶類。斯謂太元,蓋乃道之實也。”[22]非常明顯,張衡綜合了前人的思想,將“道”看作一個生長發育的過程,也即是所謂生生的過程。此“道”,也即是《恆先》所說之道。

[5] “有”,一般性的“有”,是氣生萬物的普遍存在性。先有“有”,而後才可說有萬殊的事物。“無”,這一概念相對於“有”而言,是“有”的否定,而表示一種存在狀態。“無有”,在《莊子·知北逰》、《庚桑楚》、《天地》等篇是一個特定概念,闡明本根的本性既是無亦是有,不落無、有一邊。本根包含有自我否定的内在特質,這一點首先是由莊子學派論述出來的。另外,由於“有”、“無”都是通過“氣”來定義的,所以莊子學派具有以“氣”定“有”、“無”的思想,並且觸及到了有、無一體的觀念。這些都是莊子學派氣論的重要内容。《莊子·大宗師》:“孰能以無爲首,以生爲脊,以死爲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體者,吾與之友矣。”《莊子·庚桑楚》:“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無見其形,是謂天門。天門者,無有也。萬物出乎無有。有不能以有爲有,必出乎無有。既而有生,生俄而死。以無有爲首,以生爲體,以死爲尻。”比較這兩段文字,可知《庚桑楚》是在《大宗師》的基礎上再做進一步的論述的。《大宗師》以“無”對“有”展開了反思,《庚桑楚》則對“有”、“無”二者皆展開了反思,發明出“無有”的概念。“有”(一般性之有),不能以有形有名之有(具體之有)爲有(存有論之有),那麽“有”的存有論的根源到底在哪裏呢?《庚桑楚》回答說:“必出於無有。”何謂“無有”?《知北游》:“光曜問乎無有曰:‘夫子有乎,其無有乎也?’無有弗應也。光曜不得問,而孰(熟)視其狀貌,窅然空然,終日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搏之而不得也。光曜曰:‘至矣!其孰能至此乎?予能有無矣,而未能無無也。及爲無有矣,何從至此哉?’”該篇又說:“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無見其形,是謂天門。天門者,無有也。萬物出乎無有。有不能以有爲有,必出乎無有;而無有一無有。”

[6] 始,謂氣有的來現。往,謂氣有的消解、歸往。一始一往,乃是一個周而復始的循環運動。這種循環性,可以看作是事物爲了其生命的延續而與本根的内在交通,也可以看作是事物的生死之變與更生循環。這種循環運動,與下文對“復”的觀念的強調,在思想上也密切一致。一說認爲“始”、“往”是時間概念,[23]非是。

上爲第一章。此章首先説明了“恆先無有”的特性爲“質、靜、虛”,但是縱觀全篇,“無有”之義並不是竹簡的思想中心。在帛書《道原》中,“虛無”始終是全篇論述的重心,這是由“道原”的主題決定的。竹簡《恆先》則與之不同。《恆先》此章的思想脈絡,實際上是建立在宇宙生成論的思想基礎之上的。其所謂“恆先”,是恆常之先的意思,乃是爲了究明宇宙本根的存在特性的一個術語。“恆先”並不就是“道”,而且在簡文中也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與此相對,從“恆先無有”到有“始”、“往”的變有世界的產生,此一過程纔是第一章的論述中心。聯係下文來看,實際上“恆”與“生”的觀念,纔是本章乃至全篇最重要的兩個觀念。這也就是說,《恆先》的“道”就是“恆”與“生”相統一的“道”。此种特性的“道”,立足于恆常的道體特性和宇宙生生的過程而定義所謂的“道”。無疑,這種觀點只能是自然主義的道家道論,而不可能是儒家理性主義的道論。此外,本章還論及“或”、“氣”、“有”三個概念,它們是自然主義道論中不可或缺的概念,在思想上與《莊子》、《淮南子》的相關資料較爲相近。


[二章]

未有天地,未01有作行,出生虛靜。[1]爲一若寂,夢夢靜同,[2]而未或明,未或茲(滋)生。[3]氣是自生,恆莫生氣。[4]氣是自生自作,恆氣之02生,不獨,有與也。[5]或,恆焉;生或者,同焉。[6]


[1] “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虛靜”,這是一種特殊句法。《莊子·齊物論》:“是唯无作,作則萬竅怒呺。”王叔岷《莊子校詮》:“西漢以前無類此句法。此蓋本作‘是唯无作,萬竅怒呺。’今本‘萬竅怒呺’上‘作則’二字,蓋後人据郭《注》所加也。《注》‘言風唯无作,作則萬竅皆怒,動而爲聲。’正以釋‘是爲无作,萬竅怒呺’之義。古書中此類句法甚多,本書《人間世》篇:‘若唯无詔,王公必將乘人而鬬其捷。’與此文句法同,郭《注》:‘汝唯有寂然不言耳,言則王公必乘人以君人之勢而角其捷辯以拒諫飾非也。’以言詁詔,於‘王公必將承人而鬬其捷’上增‘言則’二字以釋之,與此文於‘萬竅怒呺’上增‘作則’二字以釋之亦同例。《知北游》篇:‘汝唯莫必,无乎逃物。’亦與此文句法同。”[24]《論語·八佾》:“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亦屬此類句法。據此,李零對上下文的斷句無誤,他說皆非。

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說:在“恆先無有”之時,尚沒有天地,沒有作行;而有天地,有作行,則皆出生於虛靜之“恆先無有”。注意,這裡的“天地”是萬物之總名,是一般性之“有”的具體化、物化;“虛靜”,則與“作行”相對,是本體的虛靜;“作行”乃是道的生化流行之作用。《莊子·庚桑楚》曰“有不能以有爲有,必出乎無有”,後人之所謂“有從無生”的説法,都與竹簡此句文義相近。作,謂動起而生物;行,謂流行而成物。從靜到動,從虛到有,所謂生作、流行,皆是就氣變而成物來説的。

[2] 以下幾句,再次申説本根“恆”和“虛靜”的特性。帛書《道原》:“虛同爲一,恆一而止。溼溼夢夢,未有明晦。”與竹簡的文字頗相一致。

“爲一”之“爲”,楊樹達《詞詮》卷八“爲”字條:“不完全内動詞,是也。”《論語·微子》:“夫執輿者爲誰?”同篇又云:“孰爲夫子?”“爲”皆爲判斷動詞“是”。“一”,恆一無二。寂,寂寥之義。寂、寥,分言之有別,渾言之無別。《老子》第25章“寂兮寥兮”,[25]王弼《注》:“寂者,無音聲;寥者,空無形。”《楚辭·九歌·惜賢》:“生嗷嗷以寂寥兮。”王逸《注》:“寂寥,空無人民之貌也。”《楚辭·九歎·憂苦》:“幽空虛以寂寞。”此句簡文更深入地論述本體的另一個重要特性:“爲一”。“恆先”的本體雖然虛靜、無有,但是它並非一無所有,爲絕對空虛之物;而是在抽離、消解現象之變有特性之後,乃絕對實有的“恆一”之物。這一點和帛書《道原》完全相同,只不過帛書更爲突出地強調了此一概念。《老子》第21章說“惚恍”之“道”,“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並說“其精甚真”。又在第14章說“道”“混而爲一”,第39章則直接申説本體之“一”的大功用。這些都足以説明,在道家的創始人那裏,“道”無論如何虛無、恍惚,但絕對不是空無所有,連本體自身的存在性也被否定了的存在體。此外,還需要注意,此句中的“爲一”、“若寂”是一對矛盾,“若寂”是說本體之“無”,“爲一”是說本體之“有”。“有”與“無”的這種對立統一的特性,正是本體與天地萬物相區別開來,同時又是生成萬物而作爲其存在根據的内在原因。

夢夢,昏亂不明之貌。帛書《道原》:“濕濕夢夢,未有明晦。”長沙子彈庫楚帛書:“夢夢墨墨,亡章弼弼。”皆有“夢夢”一詞。《詩·小雅·正月》:“視天夢夢。”《注》、《箋》、《疏》、《釋文》皆以爲“亂”或“昏亂而無疏理”之義。《爾雅·釋訓》:“夢夢、沌沌,亂也。”

同,玄同爲一,與本根不離。《老子》第23章:“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莊子·天地》有“德至同於初”、“同乃虛”,《庚桑楚》有“唯同乎天和者爲然”,《天下》有“同焉者和”之語,皆含有“同”一詞。相比較而言,帛書的“虛同”、竹簡的“靜同”,涵義更爲深刻。所謂“虛同”或“靜同”,指本根或本體與自身的同一、未相分離。很顯然,“同”在此不是一個功夫論上的,而是描述本根或本體的存在狀況的語詞。而帛書使用“虛同”,竹簡使用“靜同”一詞,反映了而者在思想重心上的不同,《道原》的著重點在於本體論,而《恆先》在於宇宙生成論。

[3] “未或明”及下一“或”字,皆訓有;與作爲概念的“或”不同。明,讀如字,光明之義;不讀爲“萌”。理由有三:其一,若訓“明”爲“萌”,萌者萌生也,與下文“滋生”之義重復;其二,此兩句話是衍釋上兩句話的,“夢夢靜同”一句就包含著“未明”和“未生”兩方面的含義;其三,帛書《道原》說“濕濕夢夢,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靜不煕”,特別説明了“道原”之“未明”的一面。毫無疑問,有明有晦,是有天有地、有陰有陽、有日有月以後的事情,屬於形而下者。因此,無論從本體論或是從生成論而言,作爲本體或本根之“道”,其自身自然虛無靜同,無形無名,無晦無明。

茲,通“滋”,上古音在之部。《說文》:“茲,草木多益也。”《詩·邶風·泉水》:“我思肥泉,茲水永嘆。”《漢書·五行志下》:“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說文》:“滋,益也。”《廣韻》:“滋,滋息。”“滋生”,實際上是一種“派生”。這裡,實質上是通過否定“滋生”的方式,而否定了“派生”的觀念。下文“氣是自生”,可與此句相互參看。

[4] “氣是自生”的“是”,董珊說:“‘是’當讀爲‘寔’,訓爲‘實’。在句中作表示強調語氣的副詞,而非判斷動詞‘是’。”此說,疑非。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九“是氏”條:“是,猶‘寔’也。《詩·閟宮》曰:‘是生后稷。’言寔姜嫄生后稷也。……‘寔’,字亦作‘實’。僖五年《左傳》:‘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實’,以‘是’也,互文耳。‘是’訓爲‘寔’,故‘寔’亦訓爲‘是’。”同書卷九“寔實”條:“‘寔’與‘是’同義,……經傳作‘實’者,借字耳。……皆當以‘寔’爲正字,‘實’爲借字。”據此,“是”是本字,“寔”與“是”同義,“實”乃借字。所以竹簡的“是”字,仍當以訓如字爲是。“是”,乃判斷動詞“是”,在肯定一個陳述的同時,又具有加強語氣的作用。楊樹達《詞詮》卷五“是”字條:“不完全内動詞,爲也。”[26]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卷九:“‘是’,非‘非’也。”並說此种意義下的“是”,字或作“寔”、“實”。[27]《論語·微子》:“長沮曰:夫執輿者爲誰?子路曰:爲孔丘。曰:是魯之孔丘歟?曰:是也。”《孟子·梁惠王上》:“王之不王,是折枝之類也。”皆其例。下文的“氣是自生自作”之“是”,訓同此。

“氣是自生,恆莫生氣”,這裡有兩點值得充分注意。其一,“自生”的觀念。“氣”是由它自身生作出來的,説明“氣”在生作的過程中,它自身確定自身、構造自身和產生自身;而不是由任何一個他者派生或化生出來的。還可以推斷,上文的“或”概念也當是“自生”的。這一點,與郭店竹簡《太一生水》不太一樣。《太一生水》說:“太一生水,水反輔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輔太一,是以成地。天地[復相輔]也,是以成神明。”從形上到形下,都是“派生”或“化生”的結果。《莊子》一書非常強調化生的觀念,不過所謂“化生”是指在氣化論的原理下面事物之間的轉化(transformation)。《莊子·至樂》說“萬物皆化”,《天地》說“天地雖大,其化均也”,處於天地之間的萬物本身是現象的雜多,而不是普遍性的“一”,不是“恆”。不是“一”和“恆”者,就沒有堅固性和永恒性,就只能處於永遠的遷流、變化過程之中。所以莊周化蝶、滑介叔觀化而化及其身,並非背理之談。莊子學派還深入地分析了萬物之間的化生結構,《寓言》說“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至樂》說“種有幾,得水則爲繼,……萬物皆出於機,皆入於機”。“種”、“幾”、“機”三者,似乎説明在化生的過程中,不同的事物都有因果聯係。不過,《莊子·秋水》、《則陽》等篇雖然有“自化”的觀念,[28]但都是相對于人爲而言的,與《恆先》的“自生”在性質上不同。就萬物所從出的“氣”本身,除了《知北逰》的“通天下一氣耳”和《田子方》的陰陽“交通成和”的原理外,《至樂》說:“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是由“芒芴”變來,但其是否“自生”、“自作”,尚不太清晰。由此而言,《恆先》篇可能受到莊子學派的影響,但絕不可能是由莊子學派創作的。

其二,“恆”的觀念在此頗爲值得注意。“恆莫生氣”一句,十分清晰、肯定地表明“恆”在竹簡中是一個重要的觀念,而且從上下文來看,它貫通“有”“無”、形上形下兩界,具有樞紐性的重要地位。從“恆”不生“氣”來看,此“恆”似乎是“氣”的存在根據,而超越于“氣”的觀念之上。首句云“恆先無有”,下文又說“或,恒焉”,可知從“恆先無有”到“氣”,乃至“有”,皆屬於所謂“恆”。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恆”是指在宇宙化生或者本體發生作用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或者本來具有的恆常性和規律性;而“恆先”則不過是在“恆”之先的“端始”而已。《莊子》一書常借助於“太初”一類的術語,言説“道体”自身。不論是“太初”、“恆初”,還是“恆先”,顯然都是通過對時間性的消解,對現象的無化、虛化,而直接論説本體之“道”自身。應該說“恆”是“道”的本質特性。

[5] 上文說“氣是自生”,此句說“氣是自生自作”,似爲復出。不過從下文“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也”來看,實則其義不同。這一句説明“恆氣”是萬事萬物的本根,而天地萬物的產生是由“氣”來決定和生作的;其中的“自生”,與上句不同,非是自本自根之義。此句多出“自作”一詞,“作”者創作,別有意味。由“恆氣之生”一句,還可以説明“有或,焉有氣”、“氣是自生,恆莫生氣”之“氣”,就其靜而未動、從“恆先”以來而言,就是“恆氣”,就是所謂恆常未動、未變之氣。從“恆氣”到“變有之氣”,這是一個根本性的轉變。

“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也”,除申述上句“氣是自生自作”的内涵外,又別有深意。“不獨”,不是單獨存在;“有與”,有物相與同在。獨與不獨,相與和無相與,參見《莊子·大宗師》:“已外生矣,而後能朝徹。朝徹而後能見獨,見獨而後能無古無今。”又說:“子桑戶、孟子反、子琴張三人相與友曰:屬能相與於無相與,相與於無相爲?孰能登天逰霧,撓挑無極,相忘以生,無所終窮?”“獨”者,“無相與”者,道也,無極也。有相與,則氣生而物即矣。恆氣之生作,則變化同時現矣。相對于天地萬物而言,“恆氣”既是本根也是本體。《莊子·知北逰》說“通天下一氣耳”,正有此意。不過從作用而言,“恆氣”生作萬物的過程,同時也是對“恆氣”的自我否定過程。這個自我否定的過程,是將靜而未動的“恆氣”變現爲具體的天地萬物。但是“恆氣”本身是什麽呢?它像張載的“太虛”之氣嗎?張載將“太虛”之氣理解爲本體之氣,天地萬物則是此氣“變化之客形”耳。[29]從竹簡下文“始”、“往”和“復”的觀念來看,“恆氣”似乎並沒有因爲生作萬物而消解不存,它是給予萬物之“命”的本源。

[6] “或”,也是“恆”。生“或”者,何也?根據前面所說,就是“恆先無有”。而所謂“同”者,即是前文所說的“夢夢靜同”之“同”。“同”者,同而未離,未有生作,精一純粹的本體存在狀態。本章所說的“爲一若寂,夢夢靜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即是此意。“同”包含有“恆”之意,二者義近。

上爲第二章。此章著重論述氣生以前的道性問題。生“或”者的“恆先無有”,具有“爲一若寂”的兩重特性,具有“恆一而止”之“同”的特性。它既是昏暗未明的,也是玄同靜止,而沒有生作天地和滋生萬物的存在体。“或”與“恆氣”雖然都是“恆”,但它們多多少少已與“恆先無有”的本體存在狀態有所分離,所以不就是“同”。在從“恆先無有”到“恆氣”產生的過程中,“或”與“氣”都是自己產生自己,而“恆”並不產生“氣”。但是從“恆氣之生”以下來看,天地萬物都是由“氣”生作、產生的。也即是說,生化與造作,是“恆氣”的開展與流行;天地萬物的產生,決不是由於它們自身生作的結果。在此,萬物的生成也必然被看成是一個氣化論的過程,而“氣”是現象世界的本根。同時還必須密切注意“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也”的特殊内涵,它是就“氣”如何生作萬物而言的。這是生成論原理上的一個大變化。此“生”,無疑是指“恆氣”之動變。“恆氣”的動變,一方面是其自身自主地由隱到顯的生長、發展和壯大,另一方面是“有與”的萬物隨之而生成。這種氣論思想,與下文氣伸生物的觀念完全吻合。


[三章]

昏昏(混混)不寧,求其所生。[1]異生異,鬼生鬼,韋生非,非生韋(韋生韋,非生非),哀生哀。[2]求欲自復;復,03生之生行。[3]


[1] 廖明春說“昏昏”,讀爲“混混”。[30]昏、混,上古音皆在文部。《孟子·離婁下》:“原泉混混,不舍晝夜。”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混,丰流也,盛滿之流也。《孟子》曰:‘源泉混混。’古音讀如袞,俗字作滾。”《集韻》:“滾,大水流,或作混。”《荀子·富囯》:“財貨渾渾如泉源。”渾與混同。《淮南子·道原》:“混混汨汨。”混混,水奔流之貌。

第二章說“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也”,此章則具體論述“有與”的萬物是如何化生出來的。在“恆氣”生化的過程中,萬物同時與之一起而生。在這一氣伸、氣生、氣作的過程中,混混而來、躁動不安的天地萬物,皆尋求其所生者。“求”,尋求。《詩·小雅·伐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求,即尋求之義。“其”,指代“昏昏不寧”的天地萬物。這兩句簡文較爲重要。雖然萬物的生成是由於氣生氣作的結果,但是萬物的生成,畢竟是由於其自己尋求其自身的規定性的結果。需要注意,竹簡沒有說萬物都是通過“自生”的方式而產生的,而只是說個別事物的規定性是由於它們自身“求”得的結果。如草木鳥獸,天地日月,各求其所向而得其所是。生的動力,無疑來自“氣”;但是個別性的事物能夠成其所是,也是“自求”的結果。這裡竹簡著重解釋了事物之所以千差萬別的原因,並將這一原因歸之於具體的事物本身。這一思想頗爲深刻。此外,這種氣生物求的思想,與莊子學派頗不相同。莊子學派強調“自生”、“自化”,[31]認爲萬物的產生都是自然、無爲的結果。很顯然,《恆先》的“物求”思想,對“物”自身的能動因素作了積極的肯定。由此而言,在生生的大化流行的過程之中,可以說“物”選擇自身、尋求自身和決定自身。“物”對于其自身的存在性而言,被《恆先》的作者安排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

[2] 異生異,鬼生鬼,韋生韋,非生非,哀生哀。李學勤等先生根據上下文,認爲“韋生非非生韋”當作“韋生韋,非生非”。[32]從目前的研究情況來看,此五者的含義還甚不明瞭,有待進一步的研究。李零將異、鬼、韋、非、衣,分別讀爲翼(恭敬)、畏(畏懼)、愇(恨)、悲、哀。這幾句話説明了,事物成爲何種樣式,都是它們自求的結果,而不是由外在於事物自身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這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從多樣性和差異性而言,似乎不應該把異、鬼、韋、非、衣五者,理解爲同一類型的概念。下文使用了“性”這一觀念,對萬物的差異性根源作了進一步的説明;而竹簡所謂的“物求”,更根本的是尋求此“性”。

[3] “求欲”,即求其所欲的省略語。下文云“同出而異生(性),因生其所欲”,又云“恆氣之生,因復其所欲”,可爲佐證。這句話是說,萬物尋求其所想要成爲的事物,必須自己不斷地回復(往返)於本根之氣(“恆氣”)中。復,返也,在此句中作動詞用。“自復”的觀念,或者“復”的原理,對於萬物成其爲所是,長久其命,關係尤爲密切。下文多處文本談及此理,可供推尋。

“復,生之生行”,前一“生”字,乃化生、衍生之生;后一“生”字,乃生存、存活之生。“行”,胡朗切,上古音在陽部,訓道路義。《爾雅·釋宮》:“行,道也。”《詩·豳風·七月》:“女執懿筐,遵彼微行。”毛《傳》:“微行,墻下徑也。”孔《疏》:“行,訓爲道也。”《國語·晉語四》:“夙夜征行。”韋昭《注》:“行,道也。”這裡用其引伸義。“生行”,與“死道”相對,謂萬物存活之道,生生相續之道。這句話是說,“復”是大化流行之中,使萬物生生不已的生理。物本氣而生,萬物的生成和存在,都必須通過“復”使其自身與本源之氣(“恆氣”)保持往來不絕的交通。沒有“復”,就沒有生命的恒久性和持續性。而斷絕氣的源泉,祇會導致事物的破敗、毀滅和死亡。《老子》第16章說:“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與竹簡的思想頗爲相合。而《莊子》對“復”的觀念的強調,其意義不及《老子》,更不及竹簡《恆先》篇。大概《恆先》的作者與莊子學派同時,而屬於推崇《老子》的道家學者所作。

上爲第三章。此一章提出了“氣生物求”的觀念,而“物求”是自求其所是,以成其所欲。這種“自求”的觀念,肯定了“物”在生化流行中的積極作用;對於“物”的主體性的確立來説,至爲關鍵。在此种氣化流行的思想裏面,個體的命運取決於它們自身的所欲所求。顯然,這既不屬於聽天由命,也不屬於隨波逐流的命運觀。因而,《恆先》與《莊子》一書所包含的消極命定觀,有較大的差別。另外,此章還強調了“自復”的觀念,說“復”是生道、生理。在大化流行的氣生過程中,沒有“復”,就沒有事物的生存:“復”,是致生之道。“復”這一觀念,又將“恆氣”(本根)與氣變之物(天地萬物)聯係起來,加深了人們對於氣與物、本根與現象的理解。


[四章]

濁氣生地,清氣生天。[1]氣信神才(哉)!云云(芸芸)相生,信(伸)浧(盈)天地。[2]同出而異生(性),因生其所慾(欲)。[3]業業(察察)天地,焚焚(紛紛)而04多采。[4]物先者有善,有治無亂。[5]有人,焉有不善:亂出於人。[6]


[1] “濁氣生地,清氣生天”之說,見《淮南子·天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易緯·乾鑿度》、《列子·天瑞》等。《天文》:“道始於虛霩,虛霩生宇宙,宇宙生氣,氣有涯垠。清陽者薄靡而爲天,重濁者凝滯而爲地。清妙之合專易,重濁之凝竭難。故天先成而地後定。”其中的“氣”,一說當作“元氣”。[33]比較《恆先》與《天文》,二篇有關“氣”的説法同中有異。其一,《恆先》的“恆氣”概念,強調其恆常不動、不變之義。它不但是生作、變化天地萬物的本根,同時也正是維持物命的本源。而《天文》的“元氣”觀念,強調其含混未分而作爲二氣之本元的一面。所謂由一到多的生化系列,則是這一概念下的必有之義。其二,竹簡只是說“濁氣生地,清氣生天”,尚沒有確實文本説明該篇簡文具有“氣有涯垠”、“陰陽”和“天先成而地后定”的思想。從《天文》來看,宇宙的生化模式,被完全看成是有序分化的内在過程和結果,所以作者在氣的自身預先設置了所謂“涯垠”。正是這種具有有序分化的“邊界”特性,纔使宇宙的衍生充滿了秩序,而且使整個生成的宇宙充滿了和諧。竹簡《恆先》則與此不同,它認爲“恆先之生”雖然是生作天地萬物的根源,但是“物求”纔是形成個別、具體事物的真正原因。由此而言,並不是由於内在于“元氣”的先天“涯垠”,天、地纔使得以分成;而是由於天、地求其所欲,纔使天成爲天、地成爲地的。如此,竹簡的“濁氣”、“清氣”應該分別看作是天求地欲,並由“恆氣”生作的結果。顯然,清氣、濁氣都屬於變有之氣。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之《容成氏》有“天地之氣”、“陰陽之氣”的説法,可與《恆先》相互參看。但是後者只有“清濁之氣”,而沒有“天地之氣”、“陰陽之氣”的説法,值得注意。郭店楚簡《太一生水》第10簡云:“下,土也,而謂之地;上,氣也,而謂之天。”其所謂氣,尚是可感之氣,乃構成天的質料,與《恆先》所謂作爲產生天地萬物的本原之氣,有根本的區別。

[2] 兩“信”字,李零說讀爲伸,龐樸讀如字。[34]若皆讀爲如字,在用詞和語意上略嫌累贅。故這裡綜合二說,讀爲:“氣信神哉!云云(芸芸)相生,信(伸)浧(盈)天地。” 云云、芸芸,上古音皆在文部。芸芸,衆多、盛多貌。《老子》第16章:“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莊子·在宥》引作:“萬物云云,各復其根。”河上公《注》:“華葉盛。”《抱樸子·外篇·逸民》:“萬物芸芸,化爲埃塵矣。”信,古書中常與“伸”通假。《孟子·告子上》:“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竹簡後一“信”,當讀作“伸”。伸,伸直,伸張開來;與“屈”相對。屈,彎曲。浧,讀爲盈,上古音在耕部。《管子·宙合》:“此言聖人之動靜、開闔、詘信、浧儒、取與之,必因於時也。”王念孫《讀書雜誌》:“浧當爲逞,儒當爲偄,皆字之誤也。逞與盈同,偄與緛同,盈緛猶盈縮也。”[35]竹簡這三句話是說,氣的作用確實神妙啊!相生萬物,芸芸不已,伸滿天地。“氣信神哉”這一句,盛讚氣生萬物的神妙作用;后一句“伸盈天地”之“伸”,説明了“伸”是氣生萬物的一種運動方式。無疑,竹簡包含了“氣伸”的觀念。“伸”和“屈”相對,二者屬於擬喻性的概念,在古典文獻中皆是用來説明氣的存在狀態和具體的生作態勢的用語。“氣伸”,就是氣伸張、生長。與“氣伸”相對,未生作之氣或尚未開展之氣,就被設想爲彎曲、蜷縮成一團之氣。屈伸、盈縮之氣,本來都是形下之氣,但是如果單純從本原處說,則此“氣”即就是靜而未動的“恆氣”。“氣伸”,是此“氣”之伸;“氣屈”,是已伸之氣復返於此“氣”之中。需要注意的是,《恆先》使用了“復”的觀念,而沒有使用“屈”的概念。實際上,“復”包含了“屈”之意,而更加強調循環往復、日新不已的思想。戰國時期的《行氣玉佩銘》與竹簡有相似之處。銘文云:“行氣:吞則畜,畜則伸,伸則下,下則定,定則固,固則萌,萌則長,長則復,復則天。天其本在上,地其本在下。順則生,逆則死。”[36]所謂“行氣”,屬於《莊子·刻意》所說的“導引”一類的體育運動。[37]“氣”在身體内部,通過人有意識的行氣鍛煉,就會出現伸而長、長而復的情況。《國語·越語》和馬王堆帛書等多有陰陽嬴縮轉化之說,而且它們常以日月爲喻,稱之爲所謂的天道。所有這些文獻,從根本上來説與《恆先》不同。《恆先》認爲作爲宇宙未生的實在性本體,就是“恆氣”。“恆氣”,顧名思義,就是恆常未動、未變之氣;此“氣”有動、有變而流行、伸長。氣流行、伸長到哪裏,萬物據其所求而生長、出現在那裏。這種氣本論的宇宙觀,開啓了漢代以後的宇宙生成論。

此三句,論述萬物的生成;而前二句,即“濁氣生地,清氣生天”二句,論説天地的生成。先生天地,後生萬物,這種看法與其他古典文獻的觀點並無不同。《論語·陽貨》:“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郭店簡《語叢一》:“天生百物。”與《恆先》所說天地、萬物皆由“氣”生作的思想不同。從孔子到思孟,基本上是天本論的宇宙觀;但是荀子做了改變,在他那裏,“天”實際上是自然之天,氣化論之天。

[3] “同出”,謂同出於“恆氣”之生作。“生”,當讀爲“性”。因,於是,因此就。慾即欲,想要。這兩句話是說,天地萬物都出於同一本根,但是各異其性。正由於萬物各異其“性”,於是各生其所欲是之物。“性”,在此是一個關鍵性的概念。上章申述“物求”之義,此章論述“異性”之說,其實兩章一貫:物欲求其所是,必先求得此性;有此性,則有此物,且是此物。很明顯,在“恆氣之生,不獨,有與”的生化過程中,“性”在“物”先,也即是說“性”先定而“物”后成。下文所說的“物先者”,當包括“性”這一概念。從“生”、“性”相通,及氣化流行的思想來看,竹簡的性論也可以歸之於“生之謂性”。“生之謂性”,見於《孟子·告子上》告子與孟子有關“人性”的辯論。“生之謂性”本來是一個宇宙論的命題,告子卻以之專論“人性”。由於人和萬物具有同一本源,如果純粹以“生之謂性”說“人性”,就會導致凡是天生之物則皆可以謂之“人性”,這樣必然就會導致“人”與“它物”完全無法區別的理論困境。所以孟子在批評告子的同時,認爲“天生蒸民,有物有則”,[38]人之“人性”乃正在於他與“它物”(例如禽獸)的區別。竹簡《恆先》主張異性的思想,顯然避免了萬物同性的觀念,與孟子的思考殊途同歸。不過,《恆先》是在氣化流行的觀念下面對萬物的“物性”所作出的宇宙論關懷,與孟子在天命的觀念下專門對“人性”問題所著重做出的關懷、思考,其實迥然有別。自董仲舒和《白虎通》爲代表的漢代儒學以來,儒家哲學家們都力圖在宇宙論的前提下對“人性”作出深切的關懷和思考,顯然補充了孟子思想之不足。《莊子·天地》云:“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成《疏》:“體,質;保,守也。稟受形質,保守精神。形則有醜有妍,神則有愚有智。既而宜循軌,則各自不同。素分一定,更無改易,故謂之性也。”何謂性?莊子後學認爲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形神相保,其二是儀則相異。形神相保,是“命”的根源;儀則相異,則將萬物從形、神雙方的“分”與“條理”上區別開來。這與竹簡從生化流行的角度論“性”,並將“性”看成事物差異性的根源的觀點,有相一致的地方。

[4] 龐樸說第8、9簡當接在第4簡之後,其說可從。

“  ”,原字下有“=”符號。李零看作合文符號,釋作“察察”;李銳看作重文符號,讀爲“業業”。《詩·大雅·常武》“赫赫業業,有嚴天子。”毛《傳》:“赫赫然盛也,業業然動也,嚴然而威。”朱熹《集傳》:“赫赫,顯也;業業,大也;嚴,威也。天子自將,其威可畏也。”無論是毛《傳》還是《集傳》,對“業業”的解釋,似皆不合竹簡文意。故這裡以李零說爲是。察察,昭著貌。《禮記·中庸》:“《詩》云:‘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鄭《箋》:“察,猶著也。言聖人之徳至於天,則鳶飛戾天;至於地,則魚躍於淵。是其著明於天地也。”[39]竹簡下文云:“明明天行,唯復以不廢。”“察察”與“明明”相對,故訓“察”當訓“著明”義。所謂“察察天地”,指充分條理化而昭顯、著明的天地。此天地,實指萬物已生成且覆載於其中的天地,故下文說“紛紛而多采”。焚焚,讀爲紛紛,上古音皆在文部。紛紛,繁多貌;與“芸芸”義相近。采,《荀子·正論》:“衣披則服五采。”《尚書·益稷》:“以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汝明。”采,即彩色,這裡用起引伸義,指天地萬物有不同的形狀、相貌。“彩”,一方面顯示了此天地的豐富多彩,另一方面此天地也因此“彩”而分辨開來。

[5] 物先,在物之先。物先者,除了指“性”之外,還指“恆氣”、“或”與“恆先”,也指“恆”道自身。《莊子·田子方》:“吾遊心於物之初。”《應帝王》:“立乎不測,而逰於無有者也。”《莊子》所說的物初、無有者,相當於竹簡的“恆先”、帛書的“恆初”概念,與此處的“物先”不同。而惟其因爲“物先者”是指所謂的“性”、“恆氣”和“恆”,而三者具有生物之性,且允許物自求自欲以成就物的性分之不同,因此從生成萬物的大化流行的作用而言,“物先者”天然就是“善”的,且從物性具有和而不同的特性來説,它天然又是“治”的。竹簡說“物先者有善,有治無亂”,這個“善”與“治”,是本原性的善與治,是自然性的生生之善、之治。另外,“恆”因其在“或”、在“氣”、在“有”而表現不同;“恆”是貫通“無”、“有”的關鍵性概念。應該說,生生之性和成就物性之性,也都是“恆”的特性和功用。順便指出,司馬談的《論六家要旨》有“物先”一詞,[40]其義與《恆先》不同。

[6] 物先之“恆”道和“性”,皆是自然流行、合乎宇宙大化的兩個原理(principle),而萬物的自性在流行化育之中都得到了滿足與安定。由此竹簡說“物先者有善,有治無亂”。此“善”,無有不善;此“治”,無有不治。但是相對于物先的“恆”道而言,天地萬物無疑是變有的存在;一落入變有,則因人在認識、意志和行爲上的作用,於是產生了善與不善、治與不治的差別。竹簡說“有人,焉有不善:亂出於人”。此“不善”兼“善”而言,此“亂”兼“治”而言。天覆地載、生生化育的宇宙作用,此即所謂“道”也、“恆”也、“天”也。此人、物之性無有不盡,所以無有不善;有人,即有屬於人的心意、觀念、價值和行爲活動,於是就產成了人與天是否相互符合的問題,善與不善也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需要注意的是,《恆先》論善、惡,不是在“性”上說,——“性”,不論是人性或是物性,自然無有不善——,而是著重從大化流行的作用上而論善惡。由於在此大化流行中,物各遂其性而其所求所欲皆得滿足,所以說此作用無有不善。從作用言“性”、言“善”,在莊子學派那裏得到了充足的論述。正因爲如此,人的一切行爲、造作,都必須效法“恆”道,否則違反了“自然”的原理。無疑,“恆”道正是作、爲的價值源泉和合理性的内在根據。竹簡的后半部分内容,著重論述了此一道理。

上爲第四章。此章著重論述了天地、萬物是如何生化出來,善惡是如何產生的問題。在“恆氣之生,不獨,有與”,或者是在“昏昏不寧,求其所生”的宇宙大化作用之下,天地、萬物隨其所求所欲而遂性,得生得成。首先,天地分別由清氣、濁氣產生出來,或者說由二氣構造出來;其次,天地產生出來以後,氣進一步伸展、顯現,湧生萬物,伸滿天地。《易傳·序卦》說:“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這種天地先成,萬物後生的序次,大概是先秦的一個常識。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濁氣”、“清氣”既是“恆氣”生化的結果,也是“天”、“地”這兩個大物所求所欲的結果。這種“氣生物成”的思想,當是此篇竹簡的思想精華之一。後來荀子將此轉化爲“天生人成”的命題,對漢代以降的中國思想影響頗巨。而下文所說“氣”的伸展、顯現,相生萬物,充盈天地的論述,仍然當是建立在“恆氣之生,不獨,有與”的命題之上。分而言之,濁氣、清氣產生天地、萬物;合而言之,其根一也,天地、萬物都是由“恆氣”生作出來的。推敲上下文,竹簡似乎更重視“恆氣”之“一”的一面,而非濁氣、清氣“相分”的一面。這與《淮南子·天文》不同。強調“一”,則將“恆氣”看作是天地、萬物之根,並且認爲天地、萬物直接是由此“氣”生作的;強調“分”,則將二氣看作是天地、萬物演化的根本,並將生化的過程序列化。這種“一”與“二”的思想偏重和緊張,在《莊子》外雜篇中反映頗爲鮮明,如“通天下一氣”與“陰陽交通成和”的對立統一,就是此類例子。與此相關,竹簡還強調了氣“伸”的思想。所謂“伸”,與“分”不同,“伸”是“恆氣”自身的伸展與顯現,本體直接生化爲現象;而“分”則強調等次、秩序,每一階段由上一階段裂變、分化而來,並統之於陰陽對待的原理。除了從氣化流行的作用,論述天地、萬物的生成之外,竹簡還通過追問萬物的差異性根源,而認識到“性”是規定和區別萬物的一個關鍵性概念。天地、萬物雖然同“根”(“恆氣”),但是其“性”卻各自相異。正因爲“性”各相異,所以萬物才能各自生其所欲,而這個世界也才可能昭明顯著,多姿多彩。值得注意,竹簡此“性”並非專論“人性”,而是泛論“物性”、天地萬物之“性”。而且竹簡論“性”,是從流行作用而言,而不是側重在“稟受”的意義上來理解所謂“性”的。這也反映了儒家和道家對“性”的理解的不同。竹簡所謂“物先者”,分而言之,指在物成之先的“恆先”、“或”、“氣”、“性”;合而言之,即是指此大化流行之作用。此流行作用貫通有無,常行於天地之間,亦謂之“恆”道。而從異性遂欲、生物成物而言,此作用當然是善的,氣生物成的宇宙也當然是治的。此“善”,無有不善;此“治”,無有不治。人,本來是此大化作用的產物,其性也正從此大化作用中而來。嚴格説來,我們只能說此作用是善的,而“性”,即使是人之“性”,也只是此作用的結果,是自然演化過程中的產物,其本身無所謂善與不善、治與不治的區別。因此,竹簡所謂的“善”與“治”,不是就“性”本身而言的。從此一點來看,竹簡正體現了“生之謂性”、以自然論性的思想傳統。毫無疑問,從人而言,有善與不善、治與不治的分別。而“善”正是以“治”爲基礎,“治”又正是從效果上來進行理解的。總之,這裡的“善”與“治”,不是論“性”之善與治,而是從生物成物的流行作用來論善與治。人,非聖人,當然會背離此生物成物的流行作用,當然會產生出“亂”與“不善”的問題。而本章之指,一言以蔽之,曰“道”即是“流行作用”而已矣。宋儒常批評佛家“作用是性”,道家“作用是道”的觀念,其見識不爲不深遠。


[五章]

先有中,焉有外。先有小,焉有大。先有柔,焉有08剛。先有圓,焉有方。先有晦,焉有明。先有短,焉有長。[1]天道既載,唯一以猶一,唯復以猶復。[2]恆氣之生,因09復其所欲。[3]明明天行,唯復以不灋(廢)。[4]知既而巟(亡)思不天(上從宀,天)。[5]


[1] “先有中,焉有外。……先有短,焉有長”,這段話論述了萬物的生成具有中外、小大、柔剛、圓方、晦明、短長的先後次序(規律性)。小大、柔剛、短長的順序,在《老子》中都已説到。《老子》第30章:“物壯則老,是謂不道。[41]不道早已。”第63章:“圖難於其易,爲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第64章:“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第76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但是,很明顯老子的論述角度和目的,與《恆先》不同。晦明的次序,除《恆先》外,其他先秦文獻似乎並沒有明確指出。《楚辭·天問》:“明明闇闇,惟時何爲?”王逸《注》:“言純陰純陽,一晦一明,誰造爲之乎?”帛書《十六經·果童》:“夫天有榦,地有恆常。合[榦與]常,是以有晦有明,有陰有陽。”圓方之序,當是指天圓地方之序。竹簡《太一生水》:“太一生水,水反輔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輔太一,是以成地。”顯然,天圓者先生,地方者後成。這一思想,又見於《淮南子·天文》:“清妙之合專易,重濁之凝竭難。故天先成而地後定。”同樣敍説“先有圓,后有方”之序,但二者的具體解釋並不一樣。而《恆先》的解釋,當近於《天文》。中外之說,《淮南子》一書多見,如《原道》:“外與物化,而内不失其情。”該篇又說:“通於神明者,得其内者也。是故以中制外,百事不廢。中能得之,則外能收之。中之得則五臟寧,思慮平。”《淮南子》的所謂中外,大抵指一體之内,神形之分。中者神也,外者形也。與《恆先》的中外之義,顯然不同。疑竹簡的“中”指“性”,“外”指具體的事物。竹簡所謂中外、小大、柔剛、圓方、晦明、短長,從下文的“天道既載”一句來看,顯然是從現象生成之序次的角度,論説具體事物的一般生成規律的。上一章說到“性”與物生的關係,著重論説具體事物差異性的本原;而此章這幾句話,則著重從現象的角度論説具體事物生成的一般規律。二者有所不同。

[2] “天道”,當指事物生成的先後次序;此“次序”即是“天道”。所謂“天”,在竹簡中只是“清氣”生出之“天”,是“有”的世界之“天”,是客觀自然世界之“天”。這個“天”著重於從客觀外在的自然世界而言,所以不是孔孟所謂的“天”,也不是老莊“自然”概念所指的“天”,而是與荀子、黃老帛書所謂的“天”相近。實際上,在先秦“天道”已經成爲一個專門的術語。此一術語,著重於從客觀自然世界的方面而言,將自然世界所呈現出來的、具有確定不移且恆常如是的規律(秩序),稱之爲“天道”。毫無疑問,“恆”仍然是“天道”的本質規定。不過,“恆”在竹簡中是貫通有無兩界之理,而“天道”則是“恆”道在形下世界中的具體客觀法則。如日往月來,寒往暑來,春生夏長,物極必反等,皆可以謂之“天道”。馬王堆黃老帛書四篇,對“天道”的論述最爲詳備。就竹簡“先有中,焉有外。……先有短,焉有長”來看,“天道”其實也就是大化流行作用之“道”,是現象世界富有規律性的具體表現。《莊子·天道》:“天道運而無所積,故萬物成。”成《疏》:“言天道運轉,覆育蒼生,照之以日月,潤之以雨露,鼓動陶鑄,曾無滯積,是以四序回轉,萬物生成也。”其說是也。

“載”,成也,具備也。《國語·周語上》:“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成也。”韋昭《注》:“載,成也。地受天氣,以成百物也。”《小爾雅·廣詁》:“載,成也。”萬物生成次序既成,則天道亦已具備。當且僅當此時,天道正處於“恆氣之生”和萬物各遂其性以成之間,其含蘊待發之勢,昭然可見。所以竹簡說此時“唯一以猶一,唯復以猶復”。“以”,而也。“一”和“復”,同時是維持天道不墜的兩個重要原則。“一”,純一而不離;“復”,返復而循環。二者皆是“恆”道的表現。天道既成,而其賴以不墜者,正是此“唯一以猶一,唯復以猶復”的原理,作用于其中的結果。否則,天道墜失,與物何別?天道雖然常行於現象之中,但天道畢竟不是現象,不是具體的事物本身。它通過“一”和“復”,肯定其自身,維持其自身。

[3] “恆氣之生”,復出,見第二章。“因復其所欲”,與第三章“求欲自復”句相近。上章說“同出而異性,因生其所欲”,此章說“恆氣之生,因復其所欲”,四、五兩章可以對讀。可以看出,在宇宙大化流行的作用過程中,“恆氣”是一個關鍵性的概念。“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也”,其著重點在於闡明“恆氣之生”並不是獨生,而是有物與之俱生;“物”的生現、創作,就是此“生”的涵義。“同出而異性,因生其所欲”,此句的重點在講“性”。“性”相異,乃正是萬物相異的根據,萬物各生其所欲的根源。此章說“恆氣之生,因復其所欲”,此“生”仍然是生化萬物的宇宙作用,不過此作用已不是從“生其所欲”,而是從“復其所欲”而言。“生其所欲”者,謂物未生而論其必生之理;“復其所欲”者,謂物已生,而復返於“恆氣之生”的作用中而往來不窮,所以萬物不僅能成就其所欲,而且能夠堅固其所欲。也因此,第二章“恆氣之生”的“生”,是生物之端始時之生;而此章“恆氣之生”的“生”,則是從此作用的全體而言。此“生”,無疑是一個永恒的宇宙作用過程;萬物之命乃正在於萬物自身能夠保持此一作用,復返於恆氣之中而稟涵其生生之力。而因之亦足以見“生其所欲”之“生”,與“復其所欲”之“復”的不同。第三章“求欲自復;復,生之生行”,與此二句意義相關。

[5] “明明天行”,與上文“察察天道”相對。《爾雅·釋訓》:“明明,察也。”《釋文》:“舍人云:明明,甚明也。”《詩·大雅·大明》:“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毛《傳》:“明明,察也。文王之德明明於下,故赫赫然著見於天。”鄭《箋》:“明明者,文王、武王施明德於天下,其徵應炤皙見於天,謂三辰效驗。”“天行”,在先秦典籍中,多作爲一個固定的概念使用,有兩義。其一,指天(自然)的運行、流行,《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荀子·天論》:“天行有常。”竹簡《文子》:“天行不已,終而復始,……天行一不差,故無過矣。”《莊子·天道》:“知天樂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刻意》:“聖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管子·白心》:“天行其所行,而萬物被其利。”其二,在前一義的基礎上,與“天道”的意義相近。《剝·彖》:“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復·彖》:“‘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帛書《正亂》:“夫天行正信,日月不處,然不怠。”《春秋繁露·天道無二》:“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當“天行”作“天道”講時,更強調在自然運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反復性和恆常性。由於天道或天行是仰觀俯察的結果,所以在古代常常表現爲現象上的規律性,如寒往暑來、日往月來之類。相比較而言,陰陽的原理則常常直接謂之道,而不謂之天道。道與天道,有所區別。竹簡此處的“天行”,猶“天道”之義。而這兩句簡文是說,昭著顯明的“天行”正因爲“復”的作用而不會廢毀。無“復”,則“天道”必然墜亡。

[6] 此句,語意不甚明了。李零說“既”是“盡”的意思;“巟”讀爲“荒”,“疑是荒廢之義”;“不殄”是“不滅”、“不絕”的意思。並說:“此句可能是說‘智’盡而荒但‘思’不滅。”其說費解,疑非。李銳等將此句讀爲:“知幾而亡思不天”。並引《五行》爲証。竹簡《五行》:“目而知之,謂之進之。喻而知之,謂之進之。譬而知之,謂之進之。幾而知之,天也。‘上帝臨汝,毋貳爾心’,此之謂也。”幾與目、喻、譬的方法不同,其知覺道理不是一個不斷進益的過程,而是知覺的究竟底義:“幾而知之”,達乎天也,與天同一也。帛書《五行》:“幾也者,齋數也。唯有天德者,然後幾而知之。……‘上帝臨汝’,□幾之也;‘毋貳爾心’,俱幾之也。”所謂“幾”,就是一種誠敬的心齋方法。據此,簡帛《五行》所說的“幾”,其義與《恆先》不合。董珊訓“幾”爲“幾微”義,亦不合。而前文也沒有談論“幾微”的内容。既,當訓“已”。巟,疑讀爲“亡”;天(上從宀),即“天”。廖明春、李銳説是。亡,無也。天,在這裡作動詞,謂合乎天道。“知既而亡思不天”,意思是說,知道既成的天道,則沒有什麽思慮不符合於天道,合乎自然的。此“思”,入乎自然之化,而不是違反天道的思慮。文末“有求而不慮”之“慮”,與此處“思”的含義不同。

另外,此句的“巟”,也可能讀爲荒,乃荒遠之義。“天”,讀爲殄,殄滅也;不殄,指人事、人命之類不會絕滅、毀滅。如此,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知道“天道”或“天行”既備之理,而遠思將來,則人事、人命不會絕滅。

上爲第五章。此章著重論述“天道”(或“天行”)和“復”的觀念。所謂“天道”,與“道”不同。“道”是指流行化育的宇宙作用,此“道”貫通於“恆先”到天地萬物的整個生生過程之中;而“天道”,則是“道”的具體化,指“道”在形下世界的作用法則和呈現出來的條理。此法則和條理既成,則天道載備。此天道,恆一不已、反復不已,故天道能成其爲天道。正因爲如此,所以一俟“恆氣”生作,於是天地萬物就能反復維持其所欲。而昭顯的天道,譬如四時、日月的運行,也惟其因爲反復不已,所以纔不會廢毀、墜落。“復”,無疑是維繫生生之道的重要方式,也是“恆”道的具體展現。爲人,就應該效法天道、天行。如果知道天道既成的法則,那麽所有的思慮都會符合天道。“天道”在這裡成爲人的思想活動的根源,違反了“天道”,所有的思慮都是非法的。必須指出,竹簡的“天道”也就是所謂的“恆”道。帛書《經法·道法》:“天地有恆常,萬民有恆事,貴賤有恆位,畜臣有恆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恆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萬民之恆事,男農、女工。貴賤之恆位,賢不肖不相仿。畜臣之恆道,任能毋過其所長。使民之恆度,去私而立公。變恆過度,以奇相禦。”其說甚明。


[六章]

有出於或,生(性)出於有,[1]音(意)出於生(性),言出於音(意),名出於05言,事出於名。[2]或非或,無謂或。有非有,無謂有。生(性)非生(性),無謂生(性)。音(意)非音(意),無謂音(意)。言非言,無謂言。名非06名,無謂名。事非事,無謂事。[3]恙宜利主,采物出於作。[4]作焉有事,不作無事。[5]


[1] “有出於或”之“有”,是“恆氣之生,不獨,有與”之“有”,是本根生作此世界之“有”,是貫通天地萬物的普遍性之“有”。毫無疑問,世間万有因此“有”而有“有”。“氣”能生萬物,是從生生之作用而言;而“有”給予天地萬物以現實性和具體性,則是從形下之物的一般抽象特性而言。自“有”(包括“有”)以下,皆非自生,所以它們都必須有所從出。這意味著,自“有”以下,皆是形下之物。形而上者,例如“恆先”、“或”、“氣”,竹簡都將它們肯定爲“恆”,並說它們都是“自生”、“自作”的。而形下之物,則恰恰相反,是一個依它而生的世界,是一個變有的世界。很顯然,“有出於或”一句已經明確地將這個分水嶺標明出來。這個標明出來的形上、形下兩界,依其特性而言,就是恆無與變有的兩個世界。另外,從“有出於或”來看,把“或”理解爲“域”或“宇”,不免於謬誤。“或”與“有”相關,從“恆先無有”,到“或”,再到“有”,三者間的邏輯關係清晰地表明了“或”就是或有或無、或有氣或無氣之義。

第四章在論述氣生萬物的時候說“同出而異性,因生其所欲”,隱約説明了“性”是在大化流行的過程中萬物求欲的結果,是事物差異性的本質規定。此章“性出於有”句,則表明“有”與“性”具有深入的關係,而且可以斷定前者的内涵更爲抽象,後者的内涵相對具體。《莊子·天地》:“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在莊子哲學中,“神”是生命的源泉,形體抱神,則有生、長生。“形體保神”還説明“性”具有作爲生命本原的特性,“各有儀則”説明“性”是萬物各自所具有的内在差異性。正是這兩方面的結合,纔使萬物具有此“性”,而構成了使萬物相互區別開來的本質特性。竹簡對“性”,不是從形神關係,而是從大化流行的角度,從“性”對“物”的關係來做理解的,“性”給予了它們以具體性、現實性和差異性,從而給“物”的存在提供了相區別的本質性根源。

[2] 音、言、名、事,皆是所謂屬於人者。此章的“性”,並非專指人性,仍是指天地萬物之性。以此“性”爲根據,人的存有世界自然甚爲濶大,並且體現了人與此世界交流、溝通的深度。從“音出於性”來看,“音”當讀爲“意”。季日昇分析了言、音、意三字之間的字形關係,認爲此處的“音”字和“意”字可能是同形字,應該直接釋爲“意”。並舉《管子·内業》篇例子爲証。[42]《內業》:“心以藏心,心之中又有心焉。彼心之心,音(意)以先言。音(意)然後形,形然後言,言然後使,使然後治。不治必亂,亂乃死。”同篇又說:“是故此氣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聲,而可迎以音(意)。敬守勿失,是謂成德。德成而智出,萬物果得。”同篇又說:“彼道之情,惡音與聲,修心靜音(意),道乃可得。”“音”讀爲“意”,王念孫《讀書雜誌·管子第八》已說之。[43]意、音,皆爲影母。意,上古音在之部;音,在侵部。《史記·淮陰侯列傳》:“項王喑噁叱吒。”《漢書·韓信傳》“喑噁”作“意烏”。二部有通假之例。《說文》:“意,志也。從心音,察言而知意也。”段《注》:“志即識,心所識也。……《大學》曰:‘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誠,謂實其心之所識也。”《鶡冠子·環流》:“有一而有氣,有氣而有意,有意而有圖,有圖而有名,有名而有形,有名而有事,有事而有約。約立而時生,時立而物生。”董珊認爲《恆先》與《環流》的這段話存在聯係,其說值得注意。此段引文説明,“音”當讀爲“意”。另外,《莊子》襍篇有言、意、道,《易傳·繫辭》有言、象、意之辯,也説明以“音”讀爲“意”,更爲恰當。意,就是心意,就是心所識之“意義(meaning)”。竹簡“意出於性”,説明“意”的本原在於“性”,在於我之心識知人性、物性。能知人性、物性,則能得其真意。很明顯,“意”雖然在我之心,但是“意”畢竟是用來表達“性”之意;“意”之真與假,也是以“性”爲判斷根據的。這與《管子·内業》和先秦其他諸子的看法有較大的差別,而爲《恆先》的思想特色之一。

言,言辭、言語。名,名號、名稱。事,人事,指名號所包含和要求之事。“言出于意”,無“意”之“言”,只可能是沒有經過人心作用的各種自然聲響,因此“言”的存在性正在於其“意”,“意”是“言”的存在根據。“言”、“意”的關係,古書多見其說。《易傳·繋辭上》:“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莊子·外物》:“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列子·仲尼》:“子列子曰:得意者無言,進知者亦無言。”此三例引文,重在論述“言”、“意”的對立與緊張關係。但是很明顯,“言出於意”是《繋辭》、《莊子》、《列子》相關陳述的理論前提。“名出於言”之“名”,是特定的名號、名稱,它無疑根源於言辭結構或言語活動之中。脫離了言辭結構或言語活動,“名”就會喪失其本源而無所依附。“名”的存在之根,正在於“言”。事,職事、事情,屬於人有意圖或在職分内的行爲活動。事出,必有其名。“名”正代表了“事”出之因,名正、言順而事成。《論語·子路》:“(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正説明了“名”、“事”之間的關係。

竹簡這幾句話是說,有此或,則有此有;有此有,則有此性;有此性,則有此意;有此意,則有此言;有此言,則有此名;有此名,則有此事。“事”是這段話論述的目的,而“或”、“有”、“性”(其中“性”是關鍵)是“事”的根源。或、有、性、意、言、名、事之間的生成關係,將宇宙本根與人事活動貫通起來,指明所有的人事都必須符合“道”的内在本性,將本然看作是應然的根源。道家學派主張無爲,莊子後學更主張復性命之情,與《恆先》有關“性”、“事”關係的理解,有相一致的地方。

[3] “或非或,無謂或。……事非事,無謂事”數句,較爲費解。“作”是竹簡的一個重要概念,正是“作”纔使萬物萬事生作。或作、有作、性作、意作、言作、名作、事作,皆由“作”起之;無“作”,則無一事一物之生。這是從事物的生起根源而言的,但是從應然的意義上來說, “或作”之“作”與下文“采物之作”的“作”,其性質並不一樣。“或作”之“作”,是事物的自作自爲;“采物之作”之“作”,是人作人爲。作爲,應該是自作爲,還是人作人爲呢?竹簡《恆先》以下的文字,主要是圍繞這個問題來做議論的。由此看來,所謂“事非事,無謂事”是說,如果“事”是它自作爲,而不是人作人爲的話,那麽可以不叫做所謂的“事”。這裡必須區分宇宙生成論意義上的“事”和應然意義上的“事”的差別,否則誤會簡文的思想。

“事”是什麽?“事”,在常人的眼光中就是指有意的人爲活動,指人應當有所作爲。當然,簡書並不是反對人應該有所作爲,而是認爲,所有的作爲必須不是違反人的本性和存有活動的作爲。如此之“事”,在竹簡的作者看來就不是人爲之事,也就可以無謂之“事”矣(即下文說的“無事”)。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竹簡《恆先》推論出“事非事,無謂事”的觀點,是從本然世界的内在特性推論出來的:有“有出於或,性出於有,…… 事出於名”的原因,所以纔有“或非或,無謂或。……事非事,無謂事”的結果。前一段話,是從本然世界推論人事世界;后一段話,是從應然世界而言事物生作的當然法則。“或”非人爲生作之“或”,可以無謂之“或”;“有”非人爲生作之“有”,可以無謂之“有”;“性”非人爲生作之“性”,可以無謂之“性”;“意”非人爲生作之“意”,可以無謂之“意”;“言”非人爲生作之“言”,可以無謂之“言”;“名”非人爲生作之“名”,可以無謂之“名”;“事”非人爲生作之“事”,可以無謂之“事”。如果或、有、性、意、言、名、事從本到末,都符合自然之道,則它們都合於本然無事世界的本體世界的内在特性。《老子》第2、3、10、37、57、63章等論述了“爲無爲,事無事”之說,《管子·白心》說“去善之言,爲善之事,事成而顧反無名。能者無名,從事無事”,與《恆先》的思想較相一致,但是對於“名”、“事”關係的論説,其角度根本不同,而且亦無“或”到“事”的生成關係的論述。

[4] “詳宜利主”,義不明。李零說:“疑指詳察其所宜,而利合於主。”龐朴說:“宜即義。詳義利,指有爲者之明辨善惡與利害、理想與事功。”業師郭齊勇教授說:“詳查審於事,得其所宜,利於主上。”[44]語意仍非清晰。

“采物出於作”之“作”,是人爲人作,前面已指出。廖名春說“采物”指區別等級的旌旗、衣物等,典見《左傳·文公六年》、帛書《易傳·二三子》。[45]《二三子》:“《易》曰:‘龍戰于野,其血玄黃。’孔子曰:此言大人之廣德而施教於民也。夫文之孝,采物畢存者,其唯龍乎?德義廣大,鳴(名)物備具者,[其唯]聖人乎?‘龍戰于野’者,言大人之廣德而下接民也。‘其血玄黃’者,見(現)文也。聖人出鳴(名)教以道(導)民,亦猶龍之文也,可謂‘玄黃’矣,故曰‘龍’。見龍而稱莫大焉。”[46]“采物畢存”與“名物備具”相對應,“采物”當就各種色彩文理而言。玄者,天之色;黃者,地之色。天玄地黃,這裡表示色彩之縂名,猶天地常表示萬物之縂名。所以《二三子》說“夫文之孝,采物畢存者,其唯龍乎”。竹簡所謂“采物”,與此有所不同。《左傳·文公六年》“分以采物”,杜《注》:“旌旗、衣物各有分制。”孔《疏》:“采物,謂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名位高下各有品制,天子所有,分而與之,故云‘分之’。”所謂“采物”,就是通過“采章物色”而製作的禮教之物。竹簡的“采物”一詞,當與此同義。從老子到莊子學派,先秦道家大多有意抨擊禮樂之教。《老子》第38章說:“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莊子·知北逰》:“禮者,道之華而亂之首也。”可爲其証。

[5] “采物出於作”之“作”字下有墨橫。李零認爲是句讀符號,廖説是重文符號。[47]廖說是。所以簡文當讀爲:“作焉有事,不作無事。”人作人爲,則有事;不用人作人爲,則無事。這是進一步解釋前面“事非事,無謂事”的。“有事”、“無事”兩概念,是以“作”與“不作”來界定的,二者具有特定的内涵,老莊多有論述。《老子》第48章說“取天下常以無事”,第57章說“以無事取天下”、“我無事而民自富”。《莊子·大宗師》、《天運》、《達生》,也皆推尚“無事”之說。

上爲第六章。此章著力追問“事”的根源和本原,它不是無根據之物,由人私逞己意憑空杜撰出來的,而是從本然世界自然地生作出來的。從“或”到“有”,從“有”到“性”,“事”的本原不斷地確立起來,顯明出來。從“性”到“意”,從“意”到“言”,從“言”到“事”本身,“事”作爲人爲活動的特性不斷顯明出來,但是同時也表明在人的活動世界中,它有其必然性的根據,所謂作爲人爲活動的“事”,其實應當是人爲活動之必然性、自然性的開展。進一步,竹簡認爲“事”雖然是人有“意”的活動和產物,但是“意”根源於客觀的人、物之“性”,在人的思想世界中用來理解和表現“性”的。“性”,簡而言之就是使事物相區別開來的客觀自然本質;而“事”,就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中應當用來表達此“性”的。因此,所有的“事”不應當是違反本性的人作人爲,而應當是遵循其本性的事物本身的自作自爲。也即是說,應然之“事”,當是“物”合乎其本性的自我表演,是“物”之“性”通過“人手”實現其自身的創造活動。顯然,在此种“事”的定義中,“人作”、“人爲”被滌蕩乾淨,“自作”、“自爲”凸現出來。也因此,被衆人習慣以人作人爲定義的“事”,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了,而成爲“事非事,無謂事”的道家命題。不僅如此,“名”、“言”、“意”、“性”、“有”、“或”也可以如此方式逐一消解。消解的目的,指向“自作爲”之指。對此,下一章反復加以論述。


[七章]

舉天[下]之事,自作爲,事甬(庸)以不可賡(更)也。[1]凡07言名先者有矣(下從心,竢),慌(無草字頭,荒)言之後者校比焉。[2]


[1] “舉天[下]之事”,龐樸說“天”下脫“下”字。其說可從。

舉,楊樹達《詞詮》卷四:“總指指示形容詞,凡也,全也。”《史記·衛將軍傳》:“舉大將軍門下多去事驃騎,轍得官爵。”《管子·法禁》:“故舉國之事,以爲亡黨。”竹簡以下各“舉”字,訓同此。庸,乃也,於是也。楊樹達《詞詮》卷九:“承接連詞,與‘乃’同。”《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昔虞閼父爲周陶正以服侍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賡”,李零讀爲“更”。庚、更,上古音皆在陽部,可通。更,改也。

[2] “名先”,與“物先”相對。“名”者,變名,非常名;“名先”者,在變名之先。上一章論“名”、“事”的生作來源,可知“名先”者主要指或、有、性、意四者。矣(下從心),讀竢,即俟字。《爾雅·釋詁》:“竢,待也。”這句話時說,凡言名先者,有所依待。俟,乃對於人的私意與妄爲的消解,而俟待於恆常之道,俟待於道自身的生生作用。從或、有、性、意到名、事,皆是生生之道流行作用的結果,而人之行爲活動和出“事”之“名”,皆必待於此理,待於恆道之必然。所謂“言名先”,就是言談恒常的世界,談論變名世界的來源和存在根據。《莊子·應帝王》:“無爲名尸。”郭象《注》:“因物,則物各自當其名也。”“爲名尸”與“言名先”,在思想上不同,兩個命題不可混同起來。“名先”後有墨丁,此墨丁疑是專有名詞的標示符號。

荒,大也,廣也。“荒言”與“凡言”,義近。之,其也,見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九。“之後者”,即“其後者”,指名、事二者。“校比”之說,見《周禮·地官·黨正》。《黨正》:“正嵗,屬民讀灋,而書其德行道藝,以嵗時涖校比。及大比,亦如之。”《地官·族師》、《小司徒》等皆有進一步的解釋。校,即校定、考覆;比,比較、辨別,引申亦有考校、考核之義。“荒言之後者校比焉”一句,謂廣言名後者,應校定、考核名事二者的關係是否符合。業師郭齊勇教授,對此有比較深入的考察和解析。[48]《韓非子·二柄》:“人主將欲禁奸,則審合刑(形)名。刑(形)名者,[49]言與事也。”又:“爲人臣者陳而(其)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同書《主道》:“故虛靜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有言者自爲名,有事者自爲形,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歸之其情。”《韓非子》之說,與《恆先》頗爲相近。疑《恆先》離《韓非子》的製作時代相去不遠。

這一段話是說,舉天下之事,如果都是它們自作自爲,而不是人作人爲的話,那麽事情就必定如此,而不可以改變了。凡言名先者,有所依待(待於本源、恆道);廣言名後者,就是審核名事。這段話強調“作爲”與“事”的關聯,如果“事”是自作自爲,而不是人作人爲,那麽此“事”就是必然之事,不會隨人之私心而改變。“自作自爲”之“事”的本質,其實就是生生之道的作用。另外,這段話也強調了“名先者”的“有竢”和“名後者”的“校比”之間的不同。有竢,就是有待於名先者,與稷下道家靜因的思想相近;校比,就是審核名事,屬於形名之學。但與韓非子崇尚法術,而將形名學家審核名事的主張轉化爲君主統馭之術的思想,在宗旨上並不完全相同。


舉天下之名,虛豆(左從言,樹),習以不可改也。[1]


[1] 李零說“豆”讀爲“樹”。樹,聲從豆。豆、樹,上古音皆在侯部。樹,樹立、建立。《書·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虛樹”,虛僞不實地樹立。習,相因、重復。《書·大禹謨》:“卜不習吉。”《傳》:“習,因也。”曹峰訓“習”爲“襲”,[50]“襲”亦“因”也。

這段話是說:舉天下之名,如果虛立不實,因襲久之,就不可以更改了。很顯然,竹簡認爲立名不可不慎,虛立則危殆。


舉天下之作強者,果天下10之大作,其  尨不自若(諾)作,甬(庸)有果與不果。[1]兩者不灋(法)。[2]


[1] 作強者,指違反恆道,做出強橫、蠻霸之事情者。

第一個“果”字,果真之義。後面兩“果”字,訓成功、成就。

尨,廖名春讀作“冥蒙”;[51]劉信芳讀作“熾尨”,並說:“‘熾’是盛的意思,‘尨’讀爲‘厖’,大也。”[52]其意不明,其義皆難以通曉。此詞待考。

若,疑讀爲“諾”,應許也。《老子》第63章:“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荀子·王霸》:“刑賞已諾,信乎天下矣。”“果天下之大作”與“有果”對應,“其  尨不自若作”與“不果”對應,故疑“若”讀爲“諾”。

“庸”,仍當訓爲“乃”。

[2] 兩者,指“果天下之大作”與“不自若(諾)作”兩种“作強”的情況。灋,即“法”,效法;此處不當讀爲“廢”。

這段簡文是說:舉天下之作強者,無非有兩穜結果,其一果真爲天下之大作爲者,其事有成功(有果);其二,如果其作爲不能得到許諾,其事就沒有成功(不果)。不論是否成功,這兩穜“作強”的情況,簡文認爲都不可以效法(“兩者不法”)。竹簡的看法,與《老子》的思想頗相一致。老子對“作強”,也持批判、否定的態度。《老子》第30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在老子看來,真正的“強”是以柔弱爲強,並說柔弱勝於剛強。這個道理,老子談得很多,可以參見第36、43、52、76、78章等。“作強”者,盡逞人欲之私,違反了“自作爲”的原則。


舉天下之爲也,無夜(掖)也,無與也,而能自爲也。[1]11


[1] 夜,龐樸讀爲“掖”,扶持、引導之義。其説是。《詩·陳風·衡門序》:“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也。”鄭《箋》:“掖,扶持。”無掖,不去扶持。

無與,不去參與、干預。與,訓參與,常訓。

這段話認爲,天下所有的行爲活動,都不應該受外來因素、力量的扶持、引導,也不應該受到人爲的干預或參與,而應該聽任其自作自爲。“爲”必須是“自爲”,纔是當然的。順便指出,竹簡中的“作”和“爲”,略有區別。“作”,著重於創作、創立的方面;“爲”,則著重於行爲活動之義。不論“作”或“爲”,都強調自作、自爲。這是竹簡自然主義創生論的基本立場。


舉天下之生(性),同也,其事無不復。[1]


[1] 生,讀爲“性”。天下之性,謂萬物之性。“同”者,同之、合之之義;同性,遂順其性也。此“同”,與第二章“生或者,同焉”的“同”不同,是在人事、功夫論上而言的。

“其事無不復”,相當於《老子》“其事好還”之語。“復”,謂還復於恆道。還復於恆道,則往來不斷;往來不斷,則有成就、成功之義。

這段話是說,舉天下萬物之性,皆能同一而遂達之,其事沒有不成功的。這種把“同性”看作是“事復”之基礎的觀念,再次顯示了“性”與“事”之間的深刻關係。


[舉]天下之作也,無許(忤)恆,無非其所。[1]


[1] “舉”字,龐樸据上下文補。其説是。

許,當讀爲“忤”。許、忤,皆從午,上古音在魚部。忤,違逆。《淮南子·人間》:“故聖人先忤而後合,衆人先合而後忤。”

[3] 所,處所。無非其所,謂得其所,引申爲得其所當然之義。

這段話是說,舉天下的所有作爲,如果不違逆恆道,那麽就會皆得其所當然。在這裡,必須追問“無忤恆”之“恆”究竟是什麽的問題。此“恆”,乃恆常不變之道,正是此道才可以普適於諸用諸作。無疑,此“恆”是道的本體,是生物成物的大化流行之“恆”。如果舉天下之作,都不違離生物成物的“恆”道,那麽所有的“作”都恰如其分,各得其所當然。這裡再一次把“恆”作爲“作”的存在根據,表明“恆”確實是一個至爲重要的概念。


舉天下之作也,無不得其恆而果述(遂),[1]甬(庸)或12得之,甬(庸)或失之?[2]


[1] 述,讀爲遂。述與遂,屬於同源字。遂,順遂、通達,含有成功之義。

[2] 庸,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三:“庸,猶‘何’也。”《左傳·莊公十四年》:“庸非貳乎?”《左傳·僖公十五年》:“晉其庸可冀乎?”庸,此處不訓“乃”。庸或,何有。

這段話是說,舉天下之作,無不得其“恆”道而果真遂順之,就哪裏會有得,哪裏會有失呢?很顯然,《恆先》的作者主張所有之作,都應當以遵循“恆”道爲樞要。《老子》第13章:“何謂寵辱若驚?寵爲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第29、64章談論“無執故無失”之理。有得有失,患得患失,得失皆驚,最爲傷害身心,所以老子反復加以批評。《恆先》言談無得無失的理論根據,則與此不同。竹簡認爲所有的“作”,無不得其“恆”而果真成就之,所以無得無失。而舉天下之“作”皆有其“恆”,此“恆”就是規定“作”的恆常不變之道,就是“作”之所以爲“作”的本質性規定。這個本質性規定至少有三點可以確定:其一,自作;其二,客觀自在性;其三,合乎生生之道。而此三點,也正是前面所說的“恆”道的真正内涵。


舉天下之名,無有灋(廢)者與(歟)?[1]天下之明王、明君、明士,甬(庸)有求而不慮。[2]13


[1] 灋,當讀爲“廢”。郭店楚簡《緇衣》:“故心以體灋,君以民亡。”灋,即讀爲“廢”。“無有廢”,指“名”無有廢。“名”不“虛樹”,實而立之,則無廢。“名”的存在性,在於實立,在於“名”、“實”相符。而這個“實”,就是由“名”而生之“事”。明王、名君、名士爲治,必須循“名”責“事”,以“事”來衡定“名”與其“實”是否相符。

與,語氣詞,后作“歟”;者與,具有表示疑問、反詰的作用。《論語·憲問》:“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論語·衛靈公》:“子曰:‘賜也,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

[2] 天子爲爵稱,王爲號;侯爲爵稱,君爲號。《白虎通·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該篇又說:“或稱君子者何?道德之稱也。君之爲言群也。子者,丈夫之通稱也。”《白虎通·爵》:“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辯然否,謂之士。’何以知士非爵?《禮》曰‘四十強而士’,不言‘爵爲士’。”據此,王、君、士三者應該都屬於位號;它們從官任的角度,對於封建官僚體制中的基本統治單位,表達了相應的政治理想。

“庸”,當訓“乃”,於是也。“求”,尋求,這裡是循名責實的意思。《鄧析子·轉辭》:“循名責實,實之救也;按實定名,名之極也。”“救”,疑當讀爲“求”。這段話主要談論名不虛廢的道理。王、君、士的“名號”含有相應的政治理想内容,而這個理想内容分別爲它們的“實”,它們内涵的當然之“事”。作爲明王、明君、名士,對己對人,就應該力求名事相合,治理好天下。

這段簡文的意思是說,舉天下之名,如果實而立之,沒有虛廢的話,天下的明王、明君、明士於是就可以尋名責實以治,而不必用心於思慮、智巧了。“求”,亦見第三章簡文,爲竹簡所稱讚、肯定;“慮”,在某种程度上則受到否定。老子對於“求道”,持肯定的態度。《老子》第62章:“道者,萬物之奧,善人之寳,不善人之所保。……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故爲天下貴。”《莊子》一書中的“求”字,語義較爲複雜,常常顯示爲人爲的努力,而非自然地的意義,所以莊子及其後學對“求”多有批評、轉進。老莊二者,都是從“得道”的角度論述“求”的,不過一者持肯定的態度,一者持否定的態度。這與《恆先》論“求”的角度根本不同。《恆先》首先將“求”看作是大化流行的自然過程中,萬物獲得其自身之規定性的内在要求;其次看作是明王(或明君、明士)循名責實的重要手段。對於“慮”,郭店楚簡《老子》甲組第1簡:“絕偽棄慮,[53]民復孝慈。”《莊子·知北游》:“無思無慮始知道。”《庚桑楚》:“無使汝思慮營營。”莊子學派認爲,通過“思慮”的方式,是不可能知道真正的“道”的。這與竹簡《恆先》的思想較相一致。但是必須指出,莊子學派並沒有絕對否定“思慮”對於認知的作用,他們與彭蒙、田駢、慎到“不師知慮”而“至於若無知之物”的主張迥然不同。[54]

上爲第七章。此章的論述主題爲“事”,在内容上是第六章繼續和推衍。所謂“事”,包括自作自爲、性同守恆和名不廢事三方面的内容。所謂人“事”之自作自爲,根源于大化流行之作用自身,根源于萬物自作自爲的自然本質自身,而竹簡由此必然反對人爲的作強、掖與。所謂性同守恆,就是追問自作自爲更深入的思想根源。如果人“事”之自作自爲,能夠與物性遂同,不違“恆”道,則其事皆成,其作皆當。所謂名不廢事,是說有其名,則必有其事、有其實,名與事(實)二者必須相合相當。由此,從明王、明君、明士之治而言,竹簡自然主張名事相合之“求”(循名責實),而不主張“思慮”的智巧(詐偽)之治。名事之相合,“求”則得之;“慮”則巧偽、權詐生起,而事不實、名虛立矣。很顯然,“求”強調“名”、“事”相合的客觀性和真實性;而“慮”則屬於主觀、私意、人欲之物,恰恰是對名事相合原理的違背和打破。《管子·心術上》:“夫正(聖)人無求之也,故能虛。”又說:“虛者,無藏也。故曰:去知則奚求矣,無藏則奚投矣。無求無投則無慮,無慮則反復虛矣。”《心術》認爲“道在天地之間,其大無外,其小無内”,所以“不遠而難極也”。正因爲“道”難以盡極,不可以“求”、“慮”得之,所以《心術》主張“虛道”,“虛之與人也無間”。所謂“虛道”,就是去知無求,無藏無投,無求無投則無慮;就是完完全全地去除己欲己知己慮,而讓己心變得空蕩虛無起來,從而讓“道”臨現、周合於己心之中。很明顯,無論在認知的對象還是在其認識的目的上,《恆先》都與《心術》有較大的差別。因此該篇竹簡不可能屬於稷下道家,而很可能是楚黃老道家的著作。


二零零四年四月下旬初稿

同年六月中、下旬再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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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系、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①] 成《疏》:“太極,五氣也;六極,六合也。且道在無極之上不爲高,遠在六合之下不爲深邃。”故“先”,校正爲“上”字。

[②] 《庄子·逍遥逰》:“猶河漢而無極也。”《大宗師》:“撓挑無極。”《在宥》:“以逰無極之野。”《刻意》:“澹然無極而眾美從之。”

[③] 郭店楚簡《老子》無此章,但《莊子·天下》引有此文。

[④] 《老子》、《莊子》、帛書《道原》、《淮南子·原道》、《文字·道原》,對此都有入木三分的論述。這些論述,都是爲了解說“無極”之義。若“道”有“極”,則有形名的限定,這是形下之“物”的基本特性。不過從《莊子·大宗師》以“無極”對“太極”的否定來看,“太極”當指指蒼穹或天空的最高處。《說文》:“棟,極也。”段《注》:“極者,謂屋至高之處。《繫辭》曰:‘上棟下宇。’五架之物,正中曰棟。《釋名》曰:‘棟,中也。’居屋之中。”《說文》:“極,棟也。”段《注》:“李奇注《五行志》、薛綜注《西京賦》皆曰:‘三輔名梁爲極。’按此正名棟爲極耳。……引申之義,凡至高至遠皆謂之極。”屋宇之正樑謂之“極”,則“太極”指天空的極高處矣。二者的關係清晰、密切。

[⑤] 李零在轉述李學勤先生的意見時,說帛書《道原》“同樣是以‘恆先’表示‘道’”。這種理解,並不準確。又查李學勤先生文,李衹說“‘恆先之初’即‘先天地生’”,未見有“以‘恆先’表示‘道’”的文字。參見李零對《恆先》篇所做釋文和註釋的“説明”部分,載馬成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87頁。李學勤:帛書《道原》研究,載李學勤:《古文獻叢論》,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第162-168頁。

[⑥] “恆先”與“道原”的篇題不同,僅就文本而言,我們並沒有十足的證據斷定《恆先》的“恆”就是“道”。

[⑦] 李學勤先生將帛書的“恆無”讀爲“恆先”,李零從之。李學勤:帛書《道原》研究,載《古文獻叢論》,第163頁。參見李零對《恆先》篇所做釋文和註釋的“説明”部分,載《戰國楚竹書(三)》,第287頁。另外,李學勤在竹簡《恆先》釋文發表后,重復了這一觀點。見李學勤:楚簡《恆先》首章釋義,載簡帛研究網,  2004年4月23日。又見梁濤主編:《中國思想史研究通訊》第二輯,2004年6月1日,第18-20頁。

[⑧] 參見李零:《恆先》釋文和註釋,載《戰國楚竹書(三)》,第287-299頁。後引李零說,若出自此文,下不出注。

[⑨] 黃人二、林志鵬:上博楚簡第三冊恆先試探,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

[⑩] 廖名春:上博藏楚竹書《恆先》簡釋,載簡帛研究網, 2004年4月19日。廖說凡出自該文者,下不出注。

[11] 可參閲拙作:《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北京:東方出版社2000年,第112-115頁。

[12] 朱淵清,讀爲“域”,廖名春讀爲“宇”。朱淵清:“域”的形上學意義,載簡帛研究網, 2004年4月18日。

[13] “天地四方曰宇”,任本作“上下四方曰宇”。

[14] 《經說上》:“久,古今旦莫(暮)。宇,東西家南北。”孫詒讓說:“家猶中也。四方無定名,必以家所處爲中。故著家于方名之間,非衍文也。”孫詒讓:《墨子閒詁》,第206頁,載囯學整理社輯:《諸子集成》第4冊,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

[15] 《淮南子·天文》:“道始于虛霩,虛霩生宇宙,宇宙生氣,氣有涯垠。”與先秦文獻所說的“宇宙”,含義明顯不同。疑《天文》的作者在抄寫或理解先秦文本的時候,有訛誤。我曾將《天文》的“宇宙”理解爲形而上者,未曾反思作者觀點的正確與否。丁四新:楚簡《太一生水》研究——兼對當前《太一生水》研究現狀的總體批評,載丁四新主編:《楚地出土簡帛文獻思想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22頁。

[16] 《莊子·田子方》。此种思想,在《莊子》他篇多有之。

[17] 《莊子·至樂》。

[18] 吳根友教授曾指出,“氣”在《恆先》篇中是形下世界裏天地萬物產生的根源;並說《莊子·至樂》篇“氣在有先”的思想,與《恆先》相似。參見吳根友:上博楚簡《恆先》篇哲學思想探析,“首屆海峽兩岸當代道家學術研討會”論文,2004年5月12-15日,湖北武漢。該文又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8日。

[19] 後面的引文出自《老子》,故疑《道志》爲《道德》之訛。“德”或寫作直心,字爛則誤爲“志”。

[20] 《莊子·在宥》“鴻蒙”出現11次,喻自然元氣。疑“厖鴻”讀爲“蒙鴻”,與“鴻蒙”同義。

[21] “堙鬱”當讀“氤氳”,《繋辭》下傳:“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

[22] 《後漢書·天文志上》劉昭注引。

[23] 董珊:楚簡《恆先》初探,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2日。

[24] 王叔岷:《莊子校詮》上冊,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八十八,1988年,第44頁。

[25] 郭店簡《老子》甲組此句作:“有狀混成,先天地生,兌(右從攴)穆(左從糸),獨立不亥(改),可以爲天下母。”

[26] 楊樹達:《詞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23頁。

[27] 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下冊,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第808頁。

[28] 《莊子·秋水》:“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爲乎,何不爲乎?夫固將自化。”《則陽》:“雞鳴狗吠,是人之所知;雖有大知,不能以言讀其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將爲。”

[29] 張載:《正蒙·太和》。

[30] 轉見李銳:《恆先》淺釋,載簡帛研究網, 2004年4月23日。

[31] 《莊子·在宥》:“形將自正”,“物將自壯”,“而物自化”,“物固自生”。《秋水》:“夫固將自化。”《田子方》:“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

[32] 參見李銳:清華大學簡帛研讀班第三十二次研討會綜述,載簡帛研究網, 2004年4月18日。

[33] 何寧:《淮南子集釋》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166頁。

[34] 龐樸:《恆先》試讀,載簡帛研究網, 2004年4月26日。

[35] 王念孫:《讀書雜誌·管子第二》,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27頁。

[36] 銘文轉見李零:《中國方術考》(修訂本),北京:東方出版社2000年,第344-345頁。于省吾、郭沫若、陳邦懷等學者對此銘文的考釋,都做出了貢獻。關於銘文的年代,于省吾認爲是晚周之物,郭沫若認爲是戰國初年之物,陳邦懷認爲是戰國後期之物。

[37] 《莊子·刻意》:“吹呴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申,爲壽而已矣。此道引之士,養形之人,彭祖壽考者之所好也。”

[38] 《孟子·告子上》:“《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彞,好是懿德。’孔子曰:‘爲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彞也,故好是懿德。’”“蒸”,《詩·大雅·烝民》作“烝”。毛《傳》:“烝,眾;物,事;則,法;彞,常;懿,美也。”

[39] 阮元校刻:《十三經註疏》下冊,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0年,第1626頁。

[40] 《論六家要旨》:“不爲物先,不爲物后,故能爲萬物主。”這正是黃老帛書和《莊子·天下》所說的慎到、田駢一派的思想,與老子貴柔、守后的觀點不同。稷下黃老道家的“物先”一詞,與《恆先》所云在内涵上完全不是一碼事情。

[41] “是謂不道”,第55章作“謂之不道”。

[42] 季日昇:《上博三·恆先》“意出於生,言出於意”說,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6月22日。

[43] 王念孫:《讀書雜誌·管子第八》,第481頁。

[44] 郭齊勇:《恆先》——道法家形名思想的佚篇,載宮哲兵編:《當代道家——海峽兩岸首屆當代道家研討會論文集》,2004年5月初編成,第467頁。該文又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8日。

[45] 轉見李銳:《恆先》淺釋。

[46] 引文採用廖名春在《國際易學研究》上的帛書《易傳》釋文。載朱伯崑:《國際易學研究》第1輯,北京:華夏出版社1995年,第8頁。

[47] 轉見李銳:《恆先》淺釋。

[48] 郭齊勇:《恆先》——道法家形名思想的佚篇,載宮哲兵編:《當代道家》,第467-468頁。

[49] 宋乾道本作“則審合刑名者”,據文意,“刑名”二字下當有重文符號,讀爲:“則審合刑名。刑名者,……。”

[50] 曹峰:《恆先》編聯、分章、釋讀札記,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6日。

[51] 轉見李銳:《恆先》淺釋。

[52] 劉信芳:上博藏竹簡《恆先》試解,載簡帛研究網,2004年5月16日。

[53] 今本此句作“絕仁棄義”。簡本的釋文,學界尚有爭議。

[54] 《莊子·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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