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博简(四)中有《内豊》篇,该简文核心内容讲从家庭对各成员所应遵守之“内礼”,其内容包括:孝悌之道,以及对姑姊妹的礼节,强调爱和礼,从人的内在情感和外在行为应遵守礼节阐发,方能建立孝道。该篇和今本《大戴礼记》中的《曾子立孝》和《曾子事父母》许多内容相同和相似。该篇对于丰富和加深我们对先秦时期儒家的孝道思想提供了新的材料,另方面也证实了今本《大戴礼记》中《曾子》十篇的年代时代更早,已无庸置疑。
今重新对简文排序和标点:
君子之立孝,爱是用,豊是贵。古(故)为人君者,言人君之不能使其臣者,不与言人之臣不能事【简一】亓(其)君者;古(故)为人臣者,言人之臣之不能事其君者,不与言人之君之不能使其臣者。故为人父者,言人之【简二】父之不能蓄子者,不与言人之子之不孝者;故为人子者,言人之子之不孝者,不与言人之父之不能蓄其子者,不与言人父不畜其子者【简三】;故为人兄者,言人兄之不能慈弟,不与言人之弟之不能承兄者;故为人弟者,言人之弟之不能承兄【简四】,者,不与言人之兄之不能慈其弟者(简文阙脱,根据文意补)。故曰:与君言,言使臣;与臣言,言事君。与父言,言畜子;与子言,言孝父;与兄言,言慈弟;【简五】与弟言,言承兄。反此乱也。君子事父母,无私乐,无私忧。父母所乐,乐之;父母所忧,忧之。善则从之,不善则止之,止之而不可,
而任 【简六】之,如从己起。君子曰:孝子,父母有疾,冠不介(紒),行不颂(容),不
”(卒)立,不庶语。时昧攻萦,行祝于五祀,岂必有益?君子以成其孝。【简八】(以下简文阙脱)不可。虽至于死,从之。孝而不谏,不成孝;不成孝。君子孝子,不食若在腹中。唯巧变,故父母安。【简七】
(简文阙脱)是谓君子。君子曰:“孝子事父母以食,恶嬍下之【简九】
君子曰:悌,民之经也。在小不争,在大不乱。故为少必听长之命,为贱必听贵之命。从人劝,然则免于戾。【简十】
亡难。毋忘姑姊妹而远敬之,则民有礼,然后奉之以中准【简十一】
二
簡六:……反此亂也。君子事父母,無私樂,無私憂。父母所樂,樂之;父母所憂,憂之。善則從之,不善則止之,止之而不可,
而任”
《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曾子:“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孝子無私樂,父母所憂憂之,父母所樂樂之。孝子唯巧變,故父母安之。”
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一“詩亡
志,樂亡
情,文亡
言”之“
”字,李學勤先生讀爲“隱”[1]。廖名春先生認爲,該簡“
”當讀爲隱[2],可從。孔子有“子爲父隱”(《論語·子路》)說。
任,此處應理解爲擔當之意。《大戴禮記·曾子立孝》:“吾任其過。”任,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謂:“當也。”[3]此簡謂隱忍而當父母之過。儒家的孝道觀念強調以正致諫,即善則歸雙親,諫而不爲雙親所接受,則任其過。這種爲雙親隱諱其過而承當父母之過的觀念表明了儒家至孝在於尊親的思想。
該簡“
而任”和簡7相連,文意明顯不符合,難以解釋。按照文意,應當和8簡相連。董珊和魏宜輝已有此意見[4]。如此則可以讀作:“隱而任之。如從己起。”“之”指代簡6中的“不善”。簡文意思是說,如對雙親的不善不可歸諫,則當其不善,而不使父母有不善的名聲。“如從己起,”猶“如從己作”或“如從己出”。此是說“君子孝子”承當父母的不善,如從己所爲。《大戴禮記·曾子立孝》引孔子言:“子曰:‘可人也,吾任其過;不可人也,吾辭其罪。’”人即入之誤字[5],孔廣森《大戴禮記補注》:“入謂納其言”,“諫若不從,又爲之辭說,使親若無罪然,所謂子爲父隱。”[6]
該簡文亦可幫助解決《大戴禮記》校勘方面的一個問題。由竹簡文可知,今《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孝子無私樂,父母所憂憂之,父母所樂樂之”句當有闕脫文。明•方孝孺《遜志齋集》卷四《讀曾子》篇作“孝子無私憂,無私樂”。[7]阮元據此謂:“宋本《曾子》明初尚未亡也。”[8]今案:明嘉趣堂覆刊宋本已無“無私憂”三字[9]。朱彬疑“孝子無私樂,樂上脫憂。”可見其對此尚不清楚。[10]清•汪照《大戴禮記注補》謂此句:“一作無私憂,無私樂。”汪氏當另見較早的它本而言。[11]今《大戴禮記》中的文句所脫由來已久,由竹簡正可補今《大戴記》之闕脫。
三
簡八:君子曰:孝子,父母有疾,冠不介(紒),行不頌(容),不
”(卒)立,不庶語。
此簡這部分文字是說孝子在父母有疾時應守之禮。
簡八“行不頌”,原注:《禮記·曲禮上》作“行不翔”。“頌”與“翔”通。“頌”爲邪紐東部字,“翔”爲邪紐陽部字,“頌”、“翔”雙聲,東陽旁轉。鄭玄注《禮記·曲禮上》“室中不翔”曰:“行而張拱曰翔”。“行不翔”即謂行走時不可張開雙臂。“頌”,亦爲儀容。《說文·頁部》:“頌,皃也。”段玉裁注:“古作頌皃,今作容皃,古今字之異也。”鄭玄注上引《禮記·曲禮上》句時曰:“不櫛,不翔,憂不爲容也。”
案:原注旁轉通假說不可信。“頌”通“容”,而“容”,禮書多指禮容。所謂禮容,即行禮者的體態、容貌等,爲行禮時所不可或缺。古代行禮,多講求動作、儀態等與禮節相互協調。《儀禮·士冠禮》:“賓右手執項,左手執前,進容,乃祝。”鄭玄注:“進容者,行翔而前鶬。”按,鶬通蹌,《儀禮·聘禮》:“衆介北面蹌焉。”鄭玄注:“容貌有節。” 蹌,指行步有節。簡文“行不頌”即指孝子因父母有疾,憂致使行無禮容,此容正可以按“進容”之“容”理解,不必另解爲和翔相通。
“冠不介”,整理者原注爲“冠不力,不力,不得力”。明顯文意很難講通。承蒙吉林大學張新俊先生見告,力當爲介字誤釋,讀爲“紒”。筆者仔細核對簡文,贊同這種意見。案:《儀禮·士冠禮》:“采衣,紒”,鄭玄注:“紒,結髮。古文紒通結。”簡文意思指孝子因憂父母之疾而顧不上結髮爲髻。
“不
立”,“
”,從爪、從衣,此字見於隨縣衣箱、包山楚簡197、201,用作卒。案:該簡說孝子在父母有疾時的行爲和平常有異,憂不爲容。《禮記·曲禮上》:“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皆是指孝子的行爲因父母有疾而憂。不卒立當指不于人群而立。案:卒有衆意,《詩·小雅·黍苗》:“我徒我禦”,鄭箋:“其士卒有步行者,有禦兵車者”,陸德明《釋文》:“士卒,一本作士衆。”《玉篇·衣部》:“卒,衆也。”或卒通萃,也表示聚集之意。古時有父母患疾及喪時子應守之禮。在父母染疾或者居喪期間,孝子因憂戚或內心悲痛而不願接近衆人。《禮記·曲禮上》:“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鄭玄注:“憂不在接人故。”孝子因憂戚獨自設席而坐。《禮記•曾子問》:“三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行。”可見,父母患疾,孝子因心憂而不願交接衆人,簡文“不卒立”和“不群立”意思相同,指不和衆人一起站立。
四
簡八:時昧攻縈,行祝於五祀,豈必有益?君子以成其孝。
該簡原斷句釋讀作“時昧,攻、縈(禜)、行,祝於五祀,豈必有益”。整理者注:“時昧”,即“時在昧爽”之意。“
”,通“攻”。《包山楚簡》二二四有“攻君之
”,二二五作“
君之
”。“攻”爲祭名,《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五曰攻。”賈公彥疏:“攻……日食伐鼓之屬。”“
”,即“縈”字,音假爲“禜”。“禜”亦爲祭名,《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四曰禜。”鄭玄注:“禜,日月星辰山川之祭也。”《周禮》中是“禜”、“攻”相接,簡文中則是“攻”、“禜”相連。
案:該簡所言是指孝子祭禱神靈以爲父母祛疾,簡文可斷爲:“時昧攻縈,行祝於五祀。”行祝連讀,《儀禮·既夕》說人染疾之後,“乃行禱於五祀”,簡文和“行祝於五祀”相類。該簡文指以時早起舉行攻縈之祭,行祝於五祀。細細體會簡文的意思,豈必有益這一反問語句正對於上疾病勤勉祭禱神靈而言,意思是這些祭禱難道一定有益於疾病的康復?但盡孝子之情,以成孝也。整理者把簡文認爲文獻中“攻”、“禜”祭祀的意見是正確的。
關於五祀之制,古書說法較多,如謂五行之祀,即祭祀五行之神。此說見於《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和《國語·魯語》。如《國語·魯語》:“地之五行也,所以生殖也。”韋昭注:“五行,五祀,金木水火土也。”另有五色帝說,《周禮·春官·大宗伯》:“五色之帝于王者宮中。”根據先秦禮書及其注解,疾病祭禱的五祀並非上述五行和五色帝,而是主管日常生活起居的五神祀,對此先儒多聚訟不已。說法主要有:一、鄭玄謂五祀指戶、竈、中霤、門、行,見於鄭玄注《曲禮》和《月令》。二、五祀爲門、戶、井、竈、中霤。《白虎通》:“五祀者何謂也?謂門、戶、井、竈、中霤。”以“井”易“行”。杜佑《通典》亦贊成此說,並且引用袁隼《正論》曰:“火正祀竈,而水正不祀井,非其類也。冬其使行,是記之誤。”
五祀所指,包山楚墓五祀木牌、湖北雲夢睡虎地《日書》乙種(簡31貳—40貳)皆有記錄[12],爲戶、竈、中霤、門、行,和鄭玄所言符合若節。因此,東周時期的五祀當指門、戶、中霤、竈、行。此處簡文的五祀也當爲門、戶、中霤、竈、行。至於《白虎通》中的以井易行,乃東周以後之事。此不贅論。
[1] 李學勤:《<詩論>簡隱字說》,清華大學簡帛講讀班12次研討會論文,2000年10月19日。
[2] 廖名春:《讀楚竹書<內豊>篇劄記(一)》,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bamboosilk.org/)2005年2月20日。
[3] 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王文錦點校,中華書局1983年,頁82。
[4] 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簡帛研究網站(http://www.bamboosilk.org/)2005年2月20日。
[5] 孔廣森、聚珍本等作入。參見汪中:《大戴禮記正誤》,《清經解》5冊260頁;阮元:《曾子注釋》,《皇清經解》本第5冊,頁273。
[6] 孔廣森:《大戴禮記補注》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續修四庫全書》107冊,頁548—549,2003年。
[7] 方孝孺:《遜志齋集》卷四,臺灣商務印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235冊。
[8] 阮元:《曾子注釋》,《皇清經解》本第5冊,頁273。
[9] 參見《四部叢刊》本《大戴禮記》,所用本即明覆刊宋嘉趣堂本。
[10] 汪中:《大戴禮記正誤》,上海古籍出版社《續修四庫全書》107冊,頁373。
[11] 汪照:《大戴禮記注補》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續修四庫全書》107冊,頁299。
[12]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墓地整理小組:《荊門市包山楚發掘簡報》,《文物》1988年5期。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