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風曲目》簡2“商”,“商”上一字原未釋,細審之,實從辶從寡(無“宀”),應以“寡”為聲,與同篇簡4“各寡 羽”之“各寡”記錄同一個詞,為樂調限制詞,義待考。
(二)《采風曲目》簡3末字作,原釋“賓”,實為“實”字。同篇簡4“賓”字作,與此有別。
(三)《采風曲目》簡4“子之奴”,“奴”上一字原釋“賤”。按其左旁實為“見”,而非“貝”;右旁為三“戈”,是否相當於“戔”也有疑問,所以釋“賤”恐不可靠。待考。
(四)《逸詩·交交鳴烏》4:“君子相好,以自為爻戈。豈媺是好,隹心是萬。”“媺”字為董珊先生釋(文見簡帛研究網),甚是。“爻戈”字從戈、爻聲,實為表衛護義之“衛”的專字,別有說。馬承源先生讀“慧”,恐不若直接作“衛”解為妥。“萬”,馬先生讀“勱”,季旭生、廖名春等先生讀“勵”,於義均可通。然私意以為或當讀為“賴”。郭店《緇衣》13“萬民貝萬 之”,《柬大王泊旱》16“邦[萬/心]之”,“貝萬”、“ [萬/心]”並當讀為“賴”,可為佐證。
(五)《昭王毀室 昭王與龔之》簡6“被裀衣”,所謂“裀衣”原作 、,其基本聲符被看作“因”,恐非是。同篇簡5有“因”字作,與此頗有不同。其實所謂的“因”部件乃是“角”,《詩論》簡20“觕”字所從之“角”即與此完全同形,可證(另可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273-274頁“角”部諸字)。故此字可分析為從衣、[虍/角]聲,字以“角”為基本聲符。古“角”聲字與“殼”聲字通(參看高亨等《古字通假會典》342頁),故疑此字為“縠”異構,連合文符號讀為“縠衣”。《後漢書·安帝紀》“至有走卒奴婢被縠綺”,李賢注:“紗也。”
(六)《昭王毀室 昭王與龔之》簡7“王訋而餘(舍)之衽”,所謂“衽”原作,顯非從“壬”。陳劍先生改釋為“”,認為字從衣“”聲,讀為“領”,並改讀“”為“袍”,解“領袍”為一領袍子(文見簡帛研究網)。按讀“”為“袍”可從,但字所從雖然可能是“”,也完全可能是“氐”。若果是“氐”,則字可釋為“袛”。“袛”疑讀若“綈”,二字皆古舌頭音脂部字。“袛”即“綈袍”。《說文》:“綈,厚繒也。”《史記·范睢蔡澤列傳》記須賈使秦遇范睢,“須賈意哀之,留與坐飲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綈袍以賜之。”語境正與竹書相近。
(七)《內豊》簡8、9有字,原釋文直接作“孝”,其實是“考”字,讀為“孝”。
(八)《相邦之道》簡1:“先其欲,備其強,牧其患,靜以寺(待),寺=(待時)出。”其中下加合文符號的所謂“寺”字寫作,比較前一“寺”字之作,可知其下部並不僅是“又”,而很可能是包含了“日”和“又”兩個部件,只是墨蹟略損而已,然則當釋為“時”。其寫法與郭店《性自命出》15之作者正同。“時=”仍當從張光裕先生讀作“待時”。
2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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